我是阿斗不扶 作品

第331章 【圖謀他人的優質物業】

    “都怪我,當初不聽你話!你叫我把錢存在滙豐銀行這些大銀行,我聽信了廖創興銀行職員,說他們利息很高,所以我就在他們那裡存了100萬港幣。當時我也有擔心,所以把大部分的資金還是存在了滙豐銀行的。”李翠手足無措的說道。

    李翠的身家上千萬巨,但是本身屬於那種小女人,100萬港幣如果丟了,自然會很難過。

    當然,哪怕是吳光耀,無緣無故的丟了100萬港幣,怕是也得心痛兩天吧!

    “你莫要擔心,這事晚點我交給律師來處理,廖家沒有錢,就叫他拿物業來換,晾他也不敢拒絕!”

    吳光耀的話就想一針鎮定劑,李翠立馬覺得沒事了!

    兩女走後,吳光耀在辦公椅上面陷入思考。

    可以肯定的是,吳光耀根本看不上廖創興銀行,因為家族色彩太隆重;

    而且規模只能算小銀行,存款不過幾千萬港元;

    再加上這次聲譽受損嚴重,根本沒必要去勞心費力。

    不過,廖寶珊有本島西環‘地王’之稱,在西環擁有大量的地皮和物業,顯然這次是保不住多少了,恐怕得出售大部分物業來保住廖創興銀行。

    而吳光耀正是盯上了他手中的優質物業,挑選幾處好物業,倒也可以!

    優質的物業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吳光耀自然很稀罕。

    最終想了想,決定給李翠開一個置業公司吧,好歹為自己也生了一子一女;

    吳光耀自己需要好的物業,完全可以在1966年到1967年購買,所以這次機會就讓給李翠吧。

    ..........

    社會上的一些人常會說這樣的話:

    “社會上的錢全部聚攏在銀行了,銀行還會沒有錢?”

    “你家這麼有錢,是開銀行的吧?”

    銀行的人常會以這樣的話來回敬:

    “那些錢怎麼可能是我們的?”

    “我們不過是替儲戶保管而已!”

    若是讓廖寶珊來回答這個問題,他會怎麼回答呢?

    他顯然不會說:“儲戶的錢,就是我廖家的錢!”

    但是,廖寶珊的實際行為,顯然有這個嫌疑。

    當然,他並不是把儲戶的錢直接據為己有,他僅僅是挪用;

    廖寶珊的銀行本身是恪守信用,存取自由,從未發生不兌付儲戶取款的事情。

    但凡商業銀行都要挪用儲戶的存款,以錢生錢——貸款給他人,然後連本帶息收回,這是一般商業銀行的盈利之道;

    但是廖寶珊不同,他的挪用是先把銀行的錢轉到自己名下,然後用於自己的投機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