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阿斗不扶 作品

第295章 【酒店大王】(求月票!)

    東方報社成立了一個編輯小組,專門負責這次的‘新派武俠小說’徵集稿,可謂是非常重視!

    為了好書不被埋沒,每一封來稿,都會有兩個編輯審查,以此來判定能不能進入第二輪的pk。

    進入第二輪的稿子,將會被至少五位編輯觀看,然後進行打分,進入最終的決賽。

    能進決賽的稿子,基本都會選擇連載到《明報》上;至於分享10萬港幣,則需要前十名。

    第一個月,寥寥無幾的投稿,畢竟東方報社要求投稿字數在3萬字以上;這個時代又不是後世的快餐文,所以很少人在第一個月攢夠稿子。

    第二個月,投稿的人開始多了起來,水平自然是有高有低。

    第三個月,稿子數量暴漲,呂青山不得不安排編輯們加班加點。

    當吳光耀看到最終名次的時候,不由得一愣,還真網到了一尊大神——古龍。

    不過古龍的名次有點尷尬,居然只是第五名!

    這真是那個新派武俠小說四大名家之一嗎?

    吳光耀想想又釋然了,古龍畢竟只是初入這個職場,排在他前面的可能是一些真正有文學功底,又愛好武俠小說的大家。

    這些人後世不出名,可能是因為沒有讓他們心動的獎金和稿費!

    東方報社這次的獎金和稿費,就是在60年代都屬於高水平的,所以這些人心動也是很正常的!

    “恩,前十名的作者,我們報社需要好好的拉攏!”

    “是,我會讓人和他們一對一的聯繫!”

    吳光耀想了想,又對呂青山說道:“關於版權的問題,我們公司應該好好重視起來;優秀的作品,我們要儘可能的誘之以利,進行買斷,這個以後可以作為我們傳媒集團拍攝電影電視劇的版權;不願意買斷的,就必須簽訂合同,規定所有版權必須由我們公司買賣,所得利益按照五五分成!”

    優秀作品的版權,吳光耀自然想全部拿到手中,但是如果強買強賣,可能會導致別人的方案!

    所以,誘之以利才是王道!

    呂青山一聽吳光耀說以後會進入製片領域,立馬知道了版權的重要性,開說說道:“老闆放心,不是所有人都有高瞻遠矚,我們現在只要拿錢購買,就不是什麼難事!”

    古龍收到了東方報業的信件,懷著激動的心情打開了信封。

    “第五名,太好了!有5000港幣的獎金,還有千字20的稿費!”

    其實古龍一開始就沒有真正的認為自己,可以拿到第一名;畢竟這次徵稿的範圍遍佈亞洲,又豈是自己一個剛出茅廬的人所窺竊的。

    現在得了個第五名,自己已經非常滿足了!

    古龍把這個喜訊告訴了鄭月霞,鄭月霞同樣感到很高興;

    5000港元就相當於港島男性工人50個月的工資,而自己的情郎只花半年不到;再加上還有稿費,兩人的處境一下就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