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阿斗不扶 作品

第136章 【截胡】

    夜晚,吳光耀在自己的書房,思考和記錄。

    港島一建的事情,算是給吳光耀提了個醒,只要是自己的公司,就不能太放任。

    錢是自己投資的,一些員工和管理層怎麼會珍惜?

    他們一些人甚至為了自己的一點小利,而出賣吳光耀這個老闆的大利。

    反正虧的是老闆的錢,又不是自己的,很多人都會這樣想。

    別人如果給他100港幣,讓他賤賣老闆的價值1000港幣的貨物,如果可以規避風險,怕是不少人願意。

    所以,自己的旗下公司都要新開一個部門——審計與監察。

    .....

    第二天,吳光耀來到長江實業,經過員工辦公地方的時候,好像聽見有人在說:“可惜啊!這塊地皮可是在皇后大道,業主居然已經答應賣給了別人了!”

    吳光耀秉著追根問底的原則,停下腳步,來到這位員工面前。

    “老闆好!”

    在談話的幾名員工,看見吳光耀走過來,心裡沒由來的緊張了一下。

    “恩,我聽你們剛才說,皇后大道有塊不錯的置業出售。給我具體說說,我很感興趣!”

    “是這樣的,今天,史經理派我去外面搜尋地皮。我在皇后大道聽見一個消息,說有亞泰大廈,業主有意要出售。我心想亞泰大廈的地址可算是個好地段,要是公司能拿下,也是很不錯的選擇。沒想到去亞泰大廈一打聽,原來業主是英籍商人史蒂夫,他已經口頭答應將這幢大廈出售給別人了!”

    “那你為什麼覺得可惜,價格很便宜嗎?”吳光耀來了興趣,繼續問道。

    “恩,這幢大廈修建於1908年,雖然年份久遠,整體顯得破舊,但是他地段好啊,而且價格才30萬港幣,簡直就是廉價的很。我想要不是這位英資商人急著出售,就是50多萬港幣都值。”

    吳光耀聽了,眼前一亮!

    如此好的物業,又僅僅是口頭約定,說明還不具有法律約束,自己為什麼不截胡呢?

    “他們什麼時候交易,或者簽訂買賣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