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阿斗不扶 作品

第三十三章 拍攝宣傳海報(上強推加更,求推薦!)

    “少爺,最近港島到澳門的海上,發生了一起搶劫金商事件。我尋思著就一把槍不夠,不太安全。”方哥兒憂心忡忡的對吳光耀說道。

    吳光耀心裡一驚,暗道不妙,自己的黃金可是一個月要走兩三次海路,要是被抓住一次,損失都夠自己心痛好久的。

    一直以來,吳光耀根據後世看到的歷史傳記,預測目前港島到澳門的海路應該是安全的。

    因為還沒有民國潰軍加入這行,據後世記載,從1949年開始,香港到澳門的海上經常有一夥民國潰軍,專門從事搶劫。

    “你不要參與,雷盾安保也不要參與,你還是找那個王大,讓他組織。告訴他,只要有家室的,而且最好是打過仗的,火力給我配足!”吳光耀冷靜的說道

    “為什麼要有家室的?少爺。”方哥兒有點不理解,按道理來說,有家室的人不是應該怕死嗎?

    “有家室的好處有三:

    第一:我們捏的住他們的軟肋,不怕他們反咬我們一口;

    第二:有家人,說明他們需要錢養家,所以就會拼命保護我們,不然我們會不給錢;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以後我們不合作了,他們不會形成一個幫子。因為他們有家人,家人也過上了好日子,他們也想歸隱了。”

    “我痛恨幫子,所以我不會讓這些人,以後成為我痛恨的人!”吳光耀斬釘截鐵的說道

    自己不想因為自己的資助,讓這些人形成像14k那種幫派,以後自己不需要他們的時候,自己就會讓他們解散,不給港島留隱患。

    至於自己的安全,還是得靠雷盾安保,這起碼是個能見陽光的暴力機構。

    “恩,我知道了,我明天就去安排。”方哥兒經歷一段時間的押運,顯然也成熟果斷了不少。

    兩人還是住在文鹹東街三樓,不過吳光耀最近打算先租個好房子住住,總不能把林月如往這裡帶.......

    .......

    在恒生銀號裡,吳光耀把上次賣出黃金的36520港幣,掛出購買黃金單子。

    今天的黃金價格較上次已經每兩下跌5港元,如果成交,自己就相當於賺了1400港元的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