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留著長長的鬍子 作品

第239章,現在不談戰俘問題

    紅旗-1/2防空導彈最後簽訂的合同,是中國出火控系統,主要是火控計算機和跳頻無線電通信系統,蘇聯自己弄發射車、旋轉發射塔,而且導彈彈體蘇聯也能生產,電子信息工業部只提供彈上的無線電模塊。



    雖然只賣了兩個配件,但這兩個配件大概佔發射車價格的一半,導彈的無線電模塊也不便宜而且導彈是耗材。



    這麼算下來,1953年在野戰炮兵計算機最後的1/3生產訂單完成後,又能拿到一筆軍品訂單。年底葉季壯在向總理彙報的時候,又會納悶怎麼電子信息工業部又多了一大筆出口收入,而且他還不能問這出口的是啥。



    首套防空導彈火控系統的交付會在1953年第一季度完成。雖然還不知道1953年第一季度抗美援朝會不會結束——唐華估計即便在這個時間線,停戰談判可能也不會這麼早出成果,但朝鮮半島上的防空導彈系統已經夠用了,東南沿海的防空導彈系統也夠用了。上海-江蘇的電子集群從1952年起就有餘力供應出口商品,南京的無線電系統廠也一樣。



    “空軍已經決定引進噴氣式轟炸機了,就是那個蘇聯的伊爾-28。”劉業樓說,“什麼時候弄出來,取決於你們航空工業局的速度。聽說哈飛要比沈飛建得慢。”



    “哈飛今年4月已經立項了。至於進度,確實沒有瀋陽的112廠快。現在戰爭經費佔用國家財政太多,想快也快不起來。”唐華說。



    ……



    華川,熔岩裡。



    “停戰談判第二條,我建議由交戰雙方均認可的中立國,組成停戰監督委員會,對停戰線和建立中立區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保證交戰雙方在停戰協議簽署24小時內停止交火、7天之內從當前控制線後撤2公里形成緩衝區,最終建成朝鮮半島的非武裝區。停戰監督委員會的總部設在漢城,並留駐足夠在停戰線和北漢江平原進行監督巡視的觀察員及護衛隊。”



    停戰談判第一條之後是第二條,第二條之後是第三條……



    南日大將說完中朝方的主張,小威廉·哈里遜接話說聯合國軍談判代表團的主張:



    “關於停戰談判第二條,我方的建議是,由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安理會通過授權的其他三至五個國家派出人員組成停戰委員會,對停戰和後撤進行監督,保證交戰雙方在停戰協議簽署24小時內停止交火……”



    “我不認為在朝鮮的戰爭中,聯合國是公平公正的國際組織。聯合國在此事缺乏公正,沒有足夠的公信力來讓我們相信聯合國組成的停戰委員會能起到很好的監督職能。”南日說,“朝鮮半島交戰的一方就是聯合國軍,你們現在打著的旗號就是聯合國軍,不是嗎?”



    小威廉·哈里遜:……



    哈里遜如果答“是”,那按常理,由聯合國派出人員組成停戰監督委員會就是不合適的,哪有聯合國組成聯合國軍打中國和朝鮮,然後聯合國戰後又來停戰監督的道理。



    不過要論事實的話,哈里遜應該答“否”。



    1951年1月11日,聯合國軍丟了漢城之後不久,聯合國大會就在秘書長的呼籲下開會通過了一項決議,宣佈聯合國介入朝鮮的軍事行動結束,“聯合國軍”此時已經解散了,此後這一年多的時間,都是美國冒聯合國之名盜用“聯合國軍”的名義在打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