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終流水 作品

第十二章 不死神殿

    當初那個人類餓死後,身上的衣物都是齊整的,變成小殭屍後到處瘋跑,容易磨損的地方都磨光了,只剩下半截穿在身上。

    衣服上有名字,那這個名字應該就是小殭屍軀殼生前的名字了。

    儘管兩者不是同一個靈魂,小殭屍只是這具屍體上催生出來的不死生物,但無關緊要,只是一個名字,至少比小殭屍好,不容易搞混。

    小殭屍見安格扒它衣服,還以為安格想要,連忙脫下來遞給安格,直到安格表示不要,它才重新穿上。但這樣一拆騰,衣服更破了。

    就這樣,安格佔據了這一片區域,開墾農田,又搬來碎石逐行擺放,再把發光苔鋪在上面。

    發光苔這種生命力頑強的苔蘚,沒有人管的時候,都能長滿了各個潮溼的角落,現在有人專門搭建合適的生長環境,那自然而然的瘋長了起來,不光開墾的農田的溝壑就里長得滿滿當當,邊緣的巖壁都長滿了,一進到這片區域,放眼就熒光滿滿,亮如白晝。

    有了充足的光亮後,安格把種子撒進了兩排發光苔中間壘出來的壟上。

    別的安格不懂,但論到種植,那他可是經驗豐富,一千多年的種植經驗,能讓他用最快的速度摸清楚作物的屬性。

    苔蘚需要潮溼,但又不能有積水,所以他把碎石鋪在溝底,作物不能太潮,所以要種在壟上,一排一排間隔種植,是為了讓每一排的作物,都能照射到光芒。

    是的,安格準備用發光苔發出的光,來給作物照明,至於行不行得通暫時還不知道。

    在這其間,菲林又來了一次,掏了十顆魂晶,換走了四十五袋糧食,然後他看到了安格搞出的發光苔田,頓時留心了。

    在他的心目中,安格可是守望者,不會整那些沒用的東西,發光苔還能這樣用?

    地下城最大問題就是可耕種的土地日漸減少,要有充足的照明,又不能被安息之風吹到,滿足這兩個條件就已經很難,反到是肥沃的土壤容易,多費點功夫去挖就行了。

    如果發光苔可以這樣用,那‘充足照明’這個條件就可以去掉,地下城有的是種東西的地方。

    一個星期後,播下去的種子全都發芽了。

    ……

    地下城某個陰暗的角落,亡靈法師躺在地上的屍體已經僵硬並出現了屍斑,這其實並不正常,一個星期過去,正常屍體早就腐爛生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