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歸爾 作品

第六百七十二章:合法訛詐

    安之素賞了他一個白眼:“有句實話不知當講不當講。”

    沈子卓嗯了聲,示意她隨便說。

    “我以前在精神病院住過五年,每天接觸最多的就是精神病患者,恕我直言,沈少和他們一樣,都有一個通病,叫痴心妄想症。”安之素說完還抬手在沈子卓肩膀上拍了一下:“精神病是能治好的,沈少,何棄療啊。”

    連駿在一旁看著安之素的手肆無忌憚的拍在沈子卓肩膀上,還指桑罵槐的說沈子卓有精神病,他的眼睛都快冒火了。

    “看什麼看,你家少爺又不是大姑娘,摸一下怎麼了?要錢啊?”安之素瞪了連駿一眼。

    連駿氣結,從牙縫中擠出三個字:“不要臉!”

    “臉可是人體的重要器官,你問我要不要,我肯定不要啊,我要是要了,那不成非法買賣人體器官了。”安之素秒懟。

    連駿:……

    沈子卓低笑:“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靈魂萬里挑一。我越來越喜歡你了。”

    “嗯,審美正常,你看,我就說你還有救吧。”安之素又拍了拍沈子卓的肩膀:“加油。”

    連駿氣炸了:“拿開你的爪子。”

    “我不拿不拿就不拿,不服你咬我啊。”安之素非但不拿開,還在沈子卓的上衣上蹭來蹭去,她塗了護手霜,沈子卓穿的又是一件淺色的衣服,被她這麼拿手蹭了幾下,衣服上就被蹭出了一點油。

    “安之素,你是不是不知道死字怎麼寫?”連駿危險的眯起了眼睛。

    安之素咧嘴一笑,晃了晃另外一隻手裡的手機,然後扭頭問道夏寧:“夏檢察官,諮詢一個專業的問題,這個人恐嚇我,我能不能給他發律師函?”

    夏寧專業的給出答案:“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聽到沒有,我有錄音,還有人證,你在公眾場合公然恐嚇要殺我,罪加一等,我要是報警了,你就等著被拘留吧。”安之素晃著手機,洋洋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