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歸爾 作品

第一千兩百零二章:宣讀遺囑

    秦律師再次給出了專業回答:“《繼承法》對代書遺囑的形式要件要求比較嚴格,明確規定在代書遺囑中,代書人將書寫完畢的遺囑交由其他見證人核實,並向遺囑人當場宣讀,經遺囑人認定無誤後,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上簽名,並註明年、月、日。

    因此有效的代書遺囑應具備以下幾個要件,一,有兩個以上的現場見證人。二,由見證人之一為代書人。三,遺囑上須標明年、月、日。四,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上述四個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備這四個要件的代書遺囑當屬無效。”

    秦律師專業的回答完這個問題後,不等楚商去問楚同光,楚同光就先表明道:“當時不僅有我在場,還有負責照顧大哥的護士也在。由我代筆,由護士見證,遺囑上也有我、護士和大哥的簽字。趙律師,這樣的代書遺囑難道無效嗎?”

    楚同光立刻也把自己的律師搬了出來。

    趙律師忙支援道:“我核對過了,楚先生的代書遺囑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所有要件,是一份具有法律意義的遺囑。”

    “那麼請問趙律師,楚同和先生的遺囑中楚同光先生是否是遺產繼承人之一?”秦律師問道。

    “是的。”趙律師如實回答,也不能不如實回答。

    秦律師就笑了:“楚同光先生與遺囑有著直接的利害關係,其真實性楚商先生保留懷疑,這一點站在法律上也是行得通的。”

    好樣的。

    程熙然暗暗朝秦律師豎起了大拇指,這類知識盲區如果沒有律師在場的話,他們很難朝楚同光等人發難。

    “當時情況緊急,楚同和先生只信任楚同光,由他代筆,由護士監督作證,已經足夠證明遺囑的真實性。”趙律師說道。

    “趙律師,咱們是同行,你應該知道法律承認的遺囑有效才算有效,你我只是律師,我們承認的有效可不算數。”秦律師淡笑著說道。

    “什麼有效不有效,你們分明就是想找茬,不想承認你爸的遺囑。”胡秀茹聽了半天算是聽明白了,楚商今天不是來聽遺囑的,而是來阻止遺囑公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