臊眉耷目 作品

第70章 連敗五陣

    劉瑁醉了,他深沉的醉倒在了這片他並不喜歡的土地上,仿若一條死狗,任旁人如何的挪動搬運,也做不出任何的反應舉動。

    吳懿督促軍士將劉瑁攙上了輜車,並派遣自己的貼身侍衛們保護劉瑁回秭歸城休息。

    能看出來,相比於在場的其他人而言,吳懿對劉瑁的關心最為猶甚。

    除去吳懿外的其他益州軍將,雖然也都來關心了一下劉瑁,但也不過是象徵性的做個垂詢,裝裝樣子而已。

    見劉瑁只是醉酒,並無大礙,他們便返回了各自之席,繼續觀看擂臺上的角力,並不在意。

    很顯然,劉瑁當眾醉酒,應不是一回兩回了。

    所謂斗酒相娛樂,聊厚不為薄。

    漢朝顯貴彼此交往,雖禮儀繁雜,一不小心就容易失了禮數,但偏偏這醉酒卻不在失禮的範疇內。

    晝夜酣飲、辭曲賦唱、以舞助興,縱酒行樂,乃是漢朝人習以為常的風雅一條龍。

    由此可臆測,後世的喝酒、k歌、蹦迪等一連串娛樂項目,其起源或許就是在漢朝……當然,少數人蹦完迪後去大保健,這傳統是否也起源於漢,就無從考究了。

    東漢末年,還曾有“三爵雅”和“避暑飲”之說來描述漢朝人喝酒之猛。

    三爵之雅指飲酒分三爵:伯雅(七升)、中雅(六升)、季雅(五升),這三爵之雅可謂勸酒利器,十人九醉。

    飲完這三爵,為了測試飲酒之人是否真的醉了,還會事前準備針錐,待客人“醉酒寢地”後,就用針扎他,扎醒了起來繼續嗨,直到客人醉的扎也扎不醒才算完事。

    據說這三爵之雅的啟用之人,就是劉表。

    避暑之飲則是出自曹丕的《典論》,指的是光祿大夫劉松北鎮袁紹軍時,在盛夏三伏“晝夜酣飲,極醉至於無知,雲避一時之暑”。

    那些世家子弟平日裡各個執禮甚恭,可一到了酒場,除了遵循尊貴座次和敬酒時的必備禮節,其餘之時卻可肆意放縱。

    平日裡道貌岸然的儒君雅士,一碰了酒就變身成了撒歡的野狗。

    而且還不能一個人撒歡,必須得大家一起鬧!

    若一人向隅,則滿座不樂。

    如果有人飲酒歡歌且手舞足蹈,同席的人必須離席隨和,否則將被視為不敬。

    耍酒瘋的還得有人陪著一起耍,漢朝人之酒局何其犀利。

    由此可見,出身於顯貴之家,逢酒必醉的劉瑁,可謂深得箇中三味。

    送走了劉瑁,劉琦便重新坐下,低頭看了看自己的右手……

    他的右手適才又被酒醉的劉瑁攥住了,上面都是他的汗液。

    唉,這到底是得有多虛。

    就這樣的腎,還天天惦記著娶妻呢?真是要色不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