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南雀 作品
第57章 好喜歡他。好想要他。
“我為什麼要幫你?”
僻靜的操場一角,林笙靠在單槓上,視線望著遠處的籃球場。雖然猜到他可能不會輕易幫我,但被這麼直白的反問多少還是讓我有些意外。
一陣難堪湧上心頭,麵皮都在發燙。他說得對,他的確沒什麼理由一定要幫我的。不過是死了一隻無主的流浪狗,兇手還是群不滿十八的小混混。這樣的事一年不知道要發生多少起,對於新聞報道來說,內容未免太過貧乏,沒有爆點。
想明白了,我也不打算繼續求他:“抱歉,是我強人所難了,就當我沒有提過……”
“幫你也不是不行。”林笙忽然改口。
我腳步一頓,詫異地看向他。
他收回放在遠處的視線,與我對視,道:“但我有個要求。”
這世道,要求別人給你辦事,總不可能白白給辦的。兆豐如此,林笙也是如此,我倒是沒有太驚訝,或者說這才是人之常情。
“只要我能做到的,你儘管說。”
林笙笑笑,過來勾住我的肩膀,道:“幫你可以,但我們約好了,這件事裡不能出現你。”
對於他故作親暱的姿態,我有些彆扭,正要不動聲色掙脫他的桎梏,就聽到了他說的話。
我不由怔了怔:“不能……出現我?”
“對,不能出現你。”林笙捏捏我的肩膀,語氣一派和善道,“你的功勞要全都歸我。不然我辛辛苦苦為你做嫁衣,不是也太虧了嗎?”
原來是這個意思。
這種事能有什麼功勞,難道他還要靠這個評三好學生嗎?
我本來就不是為了從中得到什麼才去追查這件事的,不過是想還小黑一個公道,想給冉青莊一個安慰,想用非暴力的手段了結這件事。能不能在這當中擁有姓名,我無所謂。
“好,一言為定。”我幾乎沒有猶豫便答應下來。
林笙見我答應,進一步擴充他的條件:“這事你不能告訴任何人,包括冉青莊。”
聽到冉青莊的名字,我眼尾條件反射似的抽動了下。
“這件事我找了南職的人幫我調查,他也是知道的。”
林笙挑了挑眉,似乎覺得麻煩:“那就除了他,別再讓別人知道。你能做到我就幫你,不能做到就另請高明。”
我能找的也只有他了,哪裡還有第二個選擇?但凡有第二個選擇,哪怕次一點的,我都不會來找他。
“我明白了。我不會再讓別人知道的,包括冉青莊。”
林笙滿意地拍了拍我的肩,留下一句“交給我”便往籃球場跑去。
遠遠看到他似乎是與人迎面擊了擊掌,換了場上的一個人下來。籃球場上都是他們班的人,看不清楚是不是有冉青莊,但有個身影異常高大,跳得也很高,看著像是。
我站在原地看了許久,直到上課鈴響起,這才緩步往教室走去。
當晚我就寫了封三千字的長郵件,將來龍去脈全都寫明,並附上兆豐好不容易找到的沒有經過剪輯的完整露臉視頻,發到了林笙的郵箱。
林笙沒有回覆我,但幾天後,《博城都市報》便將南職幾人虐狗的事做了詳細地刊載。其中還加了不少匿名學生abcd的證詞,證明以高偉帶頭的那幾人平日裡就是欺男霸女的存在。老師懶得管他們,家長更是直接放任自流,他們整日混日子,敲詐、霸凌、打架鬥毆,儼然就是個黑惡小團體。
【許多變態殺手也是如此,起初只是虐待動物,發現沒有人管,他們就逐漸開始囂張起來。越是囂張,便越沒人管,如此惡性循環下來,就使得他們的行為一次次升級,逐漸朝犯罪發展。】
文章大部分用的都是我的稿子,只是加入了更多“殘忍”、“血腥”、“變態”、“罪犯”等等這樣的詞彙,刺激人的眼球。
最後的主題,從虐狗又拔高到現代教育上,質問社會到底怎麼了,為何會培養出這樣一個又一個的潛在犯罪者。
《博城都市報》雖然只是地方報紙,但創刊已有四十多年,在博城人心中地位非凡,具有深遠的社會影響力。
報道一出,雖說沒到登上晚間新聞,掀起全民熱議的程度,在我們當地卻也造成不小的討論度。
“聽說了嗎?虐狗的找著了,是南職的學生。”
午間休息,我翻開練習冊,筆尖落在紙上,聽到身後的交談聲,不自覺停下動作。
“肯定就是南職的啊,都穿他們校服了。噁心死了跟這種學校做鄰居,看到他們就心煩,把我們學校的檔次都給拉低了。”
“誰說不是呢,我朋友知道我是宏高的,還跟我打聽隔壁南職是不是真的有人吸毒賣春?靠,我怎麼知道?我跟他們又不熟!誰會跟那群烏合之眾有來往啊……”
“噓,小聲點,我們班可還有烏合之眾的朋友呢。”對方雖是這樣說,聲音卻不見得有壓低幾分。
“怕什麼?我敢說他敢認嗎?通過這件事我算是知道什麼叫‘身在曹營心在漢’了,要放以前兩軍對壘的時候,這種人就是要被拖出去亂箭射死的。跟人家林笙一對比,人和人的差距也太大了?都不知道怎麼想的,吃裡扒外的東西。”說到最後,逐漸義憤填膺,就差對著我的後背啐上一口,罵一聲“狗賊”了。
“要不怎麼沒人跟他做朋友呢?一天到晚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幹,比女孩子都嬌弱,跟誰沒學過樂器似的。”
“可能就是我們學校沒人願意和他做朋友,所以才去隔壁發展的。一天到晚悶不吭聲的,像個背後靈一樣……”
兩人竊笑起來,絲毫不掩飾話語裡的惡意。
握緊拳頭,霍然起身,身後的笑聲消失了,我卻沒有勇氣轉身,只是快步離開了教室。
說來也巧,一出門便碰上冉青莊、林笙幾人從走廊另一邊走來,臉上不約而同掛著汗水,似乎是剛打完球要回教室。
“還是林笙有本事……”
“這次真是大快人心。”
“長得帥,成績棒,心地善良,有勇有謀,打籃球還總是投三分球,世界上怎麼會有你這種人啊!”那人越想越氣,一把勾住林笙脖子,死命撓他的頭,撓得林笙哇哇大叫。
冉青莊臉上帶著淺淡的笑意,嘴裡說著別鬧了,出手拽住那人後領,輕輕一扯,將林笙解救出來。
幾人打鬧間,冉青莊無意地一掃,終是發現了前頭愣愣站著的我。
唇角下壓,他若無其事收回視線,笑容已經從臉上消失。
他也和他們一樣。
他也和他們一樣看我。
我閉了閉眼,將腦袋垂得很低,縮在一邊,讓他們先行通過。
兩方交匯,我邁開步子,繼續往前走,越走越快,最後幾乎是用跑的衝進廁所,將自己鎖在了隔間裡。
對著門緩緩蹲下,我將臉埋進雙臂間,只想一輩子呆在裡頭,再也不要出去。
眾口鑠金,積非成是。我算是知道言語化為利刃,一把把戳在身上到底有多痛了。
然而就算我現在跑出去大喊:“你們都誤會我了!我不是叛徒,兆豐跟我只是互相合作!”有幾個人會信?又有幾個人會當我是神經病?
這件事裡最悲哀的,已不是眾人對我的誤解,而是就算我想解釋,也無人可說,更無人願聽。
“季檸可以啊,高偉那幾個癟三這次真是踢到鐵板了。”兆豐朝我豎起大拇指,“這件事影響太差,學校再不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已經把他們幾個開除了。收拾東西離開的時候,你是沒看到他們一個個臊眉耷眼的樣子,恨不得把書包套在頭上走。”
“該!”一旁周辰亦嗑著瓜子道,“這麼變態的人,我都沒臉說自己跟他們是同校。”
周辰亦和兆豐是同班同學,家裡就在宏高和南職後頭的那條街上開小飯店。學校不能補課後,兆豐說他去想辦法,隨後便找到周辰亦,問能不能借他家飯店補課。
周辰亦與兆豐關係極鐵,回去就跟他爸媽提了。每對父母都有顆望子成龍的心,一聽是宏高的學生給補課,周爸周媽當即就拍板同意了,只是有一個條件,希望補課能捎帶上他們兒子。
一個兩個都是補,對我來說沒什麼差別,也就答應下來。
與兆豐相比,周辰亦沒有太多的上進心,基礎也差得多。我同兆豐講題,他一般就在旁邊嗑瓜子,或者吃他媽送來的糖果點心。
“我聽我媽說,這幾天好多人往他們家門口送花圈,潑紅漆,還丟臭雞蛋。幾家人家好像都準備搬走了。”小飯店做的都是周圍本地人的生意,街里街坊出了什麼事,彼此互相說一嘴,沒幾天就全傳開了。
“搬走了?搬走好啊,搬走這地方就清淨了。”兆豐用塗改液修正卷子上自己寫錯的地方,頭也不抬地道。
“搬走了是挺好的。其他幾個不怕,但我感覺高偉那個人多少腦子有點問題,被開除後沒來學校拿過東西,另四個人也不知道他怎麼樣了。這人我看著就瘮得慌,搬走了好,不然我都怕他知道是你背後算計他,給你套麻袋。”周辰亦道。
兆豐不屑地嗤了聲:“這怎麼能叫算計?這是正義的鐵拳你懂不懂?”他抬起頭,亮出自己的拳頭道,“況且我會怕他?你讓他來,看老子不把他打得哭爹喊娘!”
我聽他們越說越不像話,用筆尾輕輕敲了敲桌面,打斷兩人的對話道:“好了,別聊無關的了,快做題。”
周辰亦趕緊把眼轉開,撐著腦袋,繼續嗑他的瓜子。
兆豐經我提醒,注意力再次回到面前試卷上,不一會兒湊過來,指著試卷上最後一道題問我該怎麼做。
一月份的天,六點以後就很暗了。
自從開始給兆豐他們補課,我都會用利用課間休息把作業做了,實在做不完的,就帶到小飯店去做。
六點放學,我總會練琴練到七點,給冉青莊送完早餐包,再去找兆豐他們。補課補兩小時,差不多九點結束,到家緊趕慢趕也要九點三刻左右。洗漱一番,躺到床上已經是十點半,一天的時間排得相當緊湊。
僻靜的操場一角,林笙靠在單槓上,視線望著遠處的籃球場。雖然猜到他可能不會輕易幫我,但被這麼直白的反問多少還是讓我有些意外。
一陣難堪湧上心頭,麵皮都在發燙。他說得對,他的確沒什麼理由一定要幫我的。不過是死了一隻無主的流浪狗,兇手還是群不滿十八的小混混。這樣的事一年不知道要發生多少起,對於新聞報道來說,內容未免太過貧乏,沒有爆點。
想明白了,我也不打算繼續求他:“抱歉,是我強人所難了,就當我沒有提過……”
“幫你也不是不行。”林笙忽然改口。
我腳步一頓,詫異地看向他。
他收回放在遠處的視線,與我對視,道:“但我有個要求。”
這世道,要求別人給你辦事,總不可能白白給辦的。兆豐如此,林笙也是如此,我倒是沒有太驚訝,或者說這才是人之常情。
“只要我能做到的,你儘管說。”
林笙笑笑,過來勾住我的肩膀,道:“幫你可以,但我們約好了,這件事裡不能出現你。”
對於他故作親暱的姿態,我有些彆扭,正要不動聲色掙脫他的桎梏,就聽到了他說的話。
我不由怔了怔:“不能……出現我?”
“對,不能出現你。”林笙捏捏我的肩膀,語氣一派和善道,“你的功勞要全都歸我。不然我辛辛苦苦為你做嫁衣,不是也太虧了嗎?”
原來是這個意思。
這種事能有什麼功勞,難道他還要靠這個評三好學生嗎?
我本來就不是為了從中得到什麼才去追查這件事的,不過是想還小黑一個公道,想給冉青莊一個安慰,想用非暴力的手段了結這件事。能不能在這當中擁有姓名,我無所謂。
“好,一言為定。”我幾乎沒有猶豫便答應下來。
林笙見我答應,進一步擴充他的條件:“這事你不能告訴任何人,包括冉青莊。”
聽到冉青莊的名字,我眼尾條件反射似的抽動了下。
“這件事我找了南職的人幫我調查,他也是知道的。”
林笙挑了挑眉,似乎覺得麻煩:“那就除了他,別再讓別人知道。你能做到我就幫你,不能做到就另請高明。”
我能找的也只有他了,哪裡還有第二個選擇?但凡有第二個選擇,哪怕次一點的,我都不會來找他。
“我明白了。我不會再讓別人知道的,包括冉青莊。”
林笙滿意地拍了拍我的肩,留下一句“交給我”便往籃球場跑去。
遠遠看到他似乎是與人迎面擊了擊掌,換了場上的一個人下來。籃球場上都是他們班的人,看不清楚是不是有冉青莊,但有個身影異常高大,跳得也很高,看著像是。
我站在原地看了許久,直到上課鈴響起,這才緩步往教室走去。
當晚我就寫了封三千字的長郵件,將來龍去脈全都寫明,並附上兆豐好不容易找到的沒有經過剪輯的完整露臉視頻,發到了林笙的郵箱。
林笙沒有回覆我,但幾天後,《博城都市報》便將南職幾人虐狗的事做了詳細地刊載。其中還加了不少匿名學生abcd的證詞,證明以高偉帶頭的那幾人平日裡就是欺男霸女的存在。老師懶得管他們,家長更是直接放任自流,他們整日混日子,敲詐、霸凌、打架鬥毆,儼然就是個黑惡小團體。
【許多變態殺手也是如此,起初只是虐待動物,發現沒有人管,他們就逐漸開始囂張起來。越是囂張,便越沒人管,如此惡性循環下來,就使得他們的行為一次次升級,逐漸朝犯罪發展。】
文章大部分用的都是我的稿子,只是加入了更多“殘忍”、“血腥”、“變態”、“罪犯”等等這樣的詞彙,刺激人的眼球。
最後的主題,從虐狗又拔高到現代教育上,質問社會到底怎麼了,為何會培養出這樣一個又一個的潛在犯罪者。
《博城都市報》雖然只是地方報紙,但創刊已有四十多年,在博城人心中地位非凡,具有深遠的社會影響力。
報道一出,雖說沒到登上晚間新聞,掀起全民熱議的程度,在我們當地卻也造成不小的討論度。
“聽說了嗎?虐狗的找著了,是南職的學生。”
午間休息,我翻開練習冊,筆尖落在紙上,聽到身後的交談聲,不自覺停下動作。
“肯定就是南職的啊,都穿他們校服了。噁心死了跟這種學校做鄰居,看到他們就心煩,把我們學校的檔次都給拉低了。”
“誰說不是呢,我朋友知道我是宏高的,還跟我打聽隔壁南職是不是真的有人吸毒賣春?靠,我怎麼知道?我跟他們又不熟!誰會跟那群烏合之眾有來往啊……”
“噓,小聲點,我們班可還有烏合之眾的朋友呢。”對方雖是這樣說,聲音卻不見得有壓低幾分。
“怕什麼?我敢說他敢認嗎?通過這件事我算是知道什麼叫‘身在曹營心在漢’了,要放以前兩軍對壘的時候,這種人就是要被拖出去亂箭射死的。跟人家林笙一對比,人和人的差距也太大了?都不知道怎麼想的,吃裡扒外的東西。”說到最後,逐漸義憤填膺,就差對著我的後背啐上一口,罵一聲“狗賊”了。
“要不怎麼沒人跟他做朋友呢?一天到晚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幹,比女孩子都嬌弱,跟誰沒學過樂器似的。”
“可能就是我們學校沒人願意和他做朋友,所以才去隔壁發展的。一天到晚悶不吭聲的,像個背後靈一樣……”
兩人竊笑起來,絲毫不掩飾話語裡的惡意。
握緊拳頭,霍然起身,身後的笑聲消失了,我卻沒有勇氣轉身,只是快步離開了教室。
說來也巧,一出門便碰上冉青莊、林笙幾人從走廊另一邊走來,臉上不約而同掛著汗水,似乎是剛打完球要回教室。
“還是林笙有本事……”
“這次真是大快人心。”
“長得帥,成績棒,心地善良,有勇有謀,打籃球還總是投三分球,世界上怎麼會有你這種人啊!”那人越想越氣,一把勾住林笙脖子,死命撓他的頭,撓得林笙哇哇大叫。
冉青莊臉上帶著淺淡的笑意,嘴裡說著別鬧了,出手拽住那人後領,輕輕一扯,將林笙解救出來。
幾人打鬧間,冉青莊無意地一掃,終是發現了前頭愣愣站著的我。
唇角下壓,他若無其事收回視線,笑容已經從臉上消失。
他也和他們一樣。
他也和他們一樣看我。
我閉了閉眼,將腦袋垂得很低,縮在一邊,讓他們先行通過。
兩方交匯,我邁開步子,繼續往前走,越走越快,最後幾乎是用跑的衝進廁所,將自己鎖在了隔間裡。
對著門緩緩蹲下,我將臉埋進雙臂間,只想一輩子呆在裡頭,再也不要出去。
眾口鑠金,積非成是。我算是知道言語化為利刃,一把把戳在身上到底有多痛了。
然而就算我現在跑出去大喊:“你們都誤會我了!我不是叛徒,兆豐跟我只是互相合作!”有幾個人會信?又有幾個人會當我是神經病?
這件事裡最悲哀的,已不是眾人對我的誤解,而是就算我想解釋,也無人可說,更無人願聽。
“季檸可以啊,高偉那幾個癟三這次真是踢到鐵板了。”兆豐朝我豎起大拇指,“這件事影響太差,學校再不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已經把他們幾個開除了。收拾東西離開的時候,你是沒看到他們一個個臊眉耷眼的樣子,恨不得把書包套在頭上走。”
“該!”一旁周辰亦嗑著瓜子道,“這麼變態的人,我都沒臉說自己跟他們是同校。”
周辰亦和兆豐是同班同學,家裡就在宏高和南職後頭的那條街上開小飯店。學校不能補課後,兆豐說他去想辦法,隨後便找到周辰亦,問能不能借他家飯店補課。
周辰亦與兆豐關係極鐵,回去就跟他爸媽提了。每對父母都有顆望子成龍的心,一聽是宏高的學生給補課,周爸周媽當即就拍板同意了,只是有一個條件,希望補課能捎帶上他們兒子。
一個兩個都是補,對我來說沒什麼差別,也就答應下來。
與兆豐相比,周辰亦沒有太多的上進心,基礎也差得多。我同兆豐講題,他一般就在旁邊嗑瓜子,或者吃他媽送來的糖果點心。
“我聽我媽說,這幾天好多人往他們家門口送花圈,潑紅漆,還丟臭雞蛋。幾家人家好像都準備搬走了。”小飯店做的都是周圍本地人的生意,街里街坊出了什麼事,彼此互相說一嘴,沒幾天就全傳開了。
“搬走了?搬走好啊,搬走這地方就清淨了。”兆豐用塗改液修正卷子上自己寫錯的地方,頭也不抬地道。
“搬走了是挺好的。其他幾個不怕,但我感覺高偉那個人多少腦子有點問題,被開除後沒來學校拿過東西,另四個人也不知道他怎麼樣了。這人我看著就瘮得慌,搬走了好,不然我都怕他知道是你背後算計他,給你套麻袋。”周辰亦道。
兆豐不屑地嗤了聲:“這怎麼能叫算計?這是正義的鐵拳你懂不懂?”他抬起頭,亮出自己的拳頭道,“況且我會怕他?你讓他來,看老子不把他打得哭爹喊娘!”
我聽他們越說越不像話,用筆尾輕輕敲了敲桌面,打斷兩人的對話道:“好了,別聊無關的了,快做題。”
周辰亦趕緊把眼轉開,撐著腦袋,繼續嗑他的瓜子。
兆豐經我提醒,注意力再次回到面前試卷上,不一會兒湊過來,指著試卷上最後一道題問我該怎麼做。
一月份的天,六點以後就很暗了。
自從開始給兆豐他們補課,我都會用利用課間休息把作業做了,實在做不完的,就帶到小飯店去做。
六點放學,我總會練琴練到七點,給冉青莊送完早餐包,再去找兆豐他們。補課補兩小時,差不多九點結束,到家緊趕慢趕也要九點三刻左右。洗漱一番,躺到床上已經是十點半,一天的時間排得相當緊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