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斧戰士 作品

第六百二十五章 告狀

鄭澤天一時也有點頭大,丫的當年老子縱橫中原為所欲為,什麼狗屁白鹿幹了不就幹了唄,你還上衙門告他?上一次敢懸賞通緝捉拿他那幾個當官的,什麼廷尉御使校尉的,被他闔府吃光,一個衙門都清空了好不好?

雖然心裡火起,面上鄭澤天卻不表現出來,一邊搓著手裡的金牌,一邊禮貌得與張默商量,「一世修行不易,又不是什麼滅族滅門的大事,何必這樣計較?

這樣如何,御靈宗的金牌子是可以拍賣轉讓的,我把金牌子讓給那頭鹿,叫它原諒土螻這次冒犯如何?」

張默翻著卷宗查了查,點點頭,「如果是登記在冊的金牌弟子,也沒有造成重大傷亡,倒是可以減刑兩等,鎮壓三個月就可以了,當然我也可以幫你問問,看對方肯不肯和解銷案。」

鄭澤天想想還是和解吧,鎮妖塔裡都是些什麼東西他也看到了,土螻哪裡經得起三個

月的。反正牌子也是撿來的,換就換了吧。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如果不能解決.....

那還能不肯和解麼,再怎麼情深,也得為自己考慮考慮吧?這金牌子也是一大筆錢了,難道那什麼白鹿白璐的,真的想把土螻置於死地,和鄭澤天結個樑子麼?

當然這樑子已經結下了,就算不和那畜牲計較,也定要從崔家討回來。

於是張默便拿了金牌,去幫忙協商了,鄭澤天又一個人坐了一會兒,借了卷宗翻看了一下。這戒律院的規矩確實蠻多的,紛繁複雜,不過簡而言之,除去那些各個宗門都差不多的教條規矩,比如尊敬師長,不得同門相殘,不得亂闖禁地,不得私傳偷學功法之類的老一套。還多出來許多鉅子立的規矩。而這次鄭澤天還就是差點犯在這引申條款上的。

鉅子的規矩就是,不許修士亂殺墨竹山庇護的凡人。

只要沒結金丹,也沒有亂七八糟的勢力背景,老老實實在墨竹山境內生活的,都算凡人。

是,修士間的情殺仇殺,戒律院是不管,也管不了的。

一粒金丹吞入腹,我命由我不由天,誰管你墨竹山說什麼?

這天下本來就是強者為尊,為所欲為的,有仇必報,有債必償,因果循環,報應不爽,這麼多年深入人心的老規矩,修行者之間那種等級的爭鬥,那是根本也插手不了的。

但是墨竹山戒律院禁止利殺,至少是禁止修行之士,在墨竹山的地盤上,對墨竹山庇護的凡人利殺。

什麼是利殺,就是因利害命,為利殺人。說的簡單一點,你看到人家有錢,你去把他殺了搶他的錢。你看到人家有女人,你去把他殺了搶他的女人。或者某人有仇,想要報仇,但自己辦不到,就花錢請你出手。

更有甚者,你要修煉一門神功,或者煉製一記秘藥,或者製作一件法寶,但是需要用人血人肉人心人命的,你就去殺了幾個人取材以得私利。這些都算是利殺,是鉅子明令禁止的,根據具體情況,下到禮送出境,上至飛劍殺頭。

而你若身為墨竹山的弟子,仗著墨竹山傳給你的本事,還要欺負墨竹山庇護下,主動給你上貢修煉物資的百姓,你就更是罪加一等,看到這個沙包大的拳頭沒,鉅子要扁你的。

當然,真這麼執行,可能一不小心鉅子就殺全場,自滅滿門了,所以戒律院和鉅子協商後,對門中弟子,採用一套複雜的訓誡教令,對案件的判斷,也從謹從慎。

但是一旦立案判罰了,你別看好像殺個人才禁閉三個月,但所謂的訓誡一年,就是這一年的時間裡,鉅子已經盯上你了,好自為之吧。

而如果三令五申,屢教不改,作女干犯科,殺人無算,敗壞師門清譽,那就等飛劍授首吧。

所以無論如何,至少在墨竹山領地裡,弟子們還是比較老實的。

這大概也是為什麼好多人遷來墨竹山居住,玄門也要把人送來留學的原因了。

再怎麼樣,不讓亂殺人的地方,也比可以隨便亂殺人的地方好多了吧。

所以鄭澤天看過這戒律,倒是一陣無語,他明白了,殺了那什麼崔恪這事兒,其實根本無所謂。因為大家都結丹了啊,都我命由我不由天了啊,那自然生死各憑本事嘍。而土螻追著白璐非禮,雖然確實有欺辱同門的意思,但本來也就關個七天。

但它一路踢翻了好多攤子,撞傷了許多路人,驚嚇了好多商旅,一道道一條條加起來,人家還收集了大堆證詞訴訟,這案情就從輕升級變質,算作嚴重驚擾凡人,簽字畫押的數量太多,竟積累到要鎮壓三年了!

唉,鉅子好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