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宗 作品

第116章 哈沃船廠

    這就是盧燦選擇哈蘭德與沃爾夫船廠的真正原因。

    泰坦尼克號的沉沒,確實對哈沃船廠有著相當大的負面影響,但是,如果仔細分析就會發現,事情並非如此。

    對於泰坦尼克的沉默,人們更多的是哀痛船上喪生的數千條生命,對於船體質量的質疑雖然有,但並不多——撞上龐大的冰山,即便是皮糙肉厚的無畏級戰列艦也架不住,更何況一艘郵輪?

    刨除這一負面因素,剩下的就是正面影響——還有比透過泰坦尼克這一信息,向目標客戶證明,哈蘭德與沃爾夫船廠是一家歷史悠久的專業郵輪製造商,更快捷的方法嗎?

    這一事件的傳播效應,是花費幾千萬英鎊都達不到的效果!

    這麼做有點損,當然不能公開,因此,盧燦只能私下和田樂群交流。

    至於整改哈蘭德與沃爾夫船廠,將其定位於豪華郵輪建造商,在技術層面,當然沒問題——哈沃船廠在豪華郵輪建造方面,確實有著深厚的積澱。

    正因為是豪華郵輪,復古、尊貴、材料的應用,一直是豪華郵輪的標配,所以在設計創新方面,反而不需要過於標新立異。

    至於高福利的拖累......也沒關係,收購哈沃船廠之後,必要的裁員,養老福利

    買斷,以及轉移部分配件製造,那幾乎是一定的。更何況,現如今的哈沃船廠員工也不算多,只有三千四百多名。

    說服田樂群之後,反對意見逐漸平息——人家公母倆都沒意見,作為屬員,能說什麼?幹活唄!

    不過,收購哈沃船廠的談判,遠要比盧燦想象中更復雜。

    目前僵持的難題,有兩個:

    第一個是盧家談判組想要廢除《戰時條例》,英國船舶工業協會不同意。

    注意,不是哈沃船廠,而是英國船舶工業協會。

    所謂《戰時條例》,是唐寧街制定於1925年的一條規定:當遇到戰爭威脅,政府有權徵收他認為可以保障國家安全的企業。

    戰時條例很明顯侵犯“私人財產權”,因此,從設立之日起,就受到外界諸多質疑與反對。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唐寧街放寬限制,將必須接受戰時條例的企業,列出名單。

    很不湊巧,哈沃船廠就位於名單之上。

    原本,這一條例大家都不怎麼放在心上——戰後三十年,從未實施過。偏偏去年冒出個“馬島之戰”,讓唐寧街忽然對這一條例看重起來。

    盧燦想要完完全全的擁有哈沃船廠,就必須要掙脫《戰時條例》的束縛,辦法只有兩個,要麼讓唐寧街廢除這一條例,要麼讓唐寧街將哈沃船廠從名單中劃掉。

    他堅持要擺脫《戰時條例》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這就涉及到哈沃船廠的搬遷問題。

    整改哈沃船廠只是盧燦的想法,究竟能不能成功,他自己都不能保證。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整改不成功,怎麼辦?還待在北愛爾蘭賠本賺吆喝?

    盧燦必須要做好將船廠搬遷到人力成本更低的亞洲,譬如中國或者泰國,甚至港島。

    有《戰時條例》約束,哈沃船廠幾乎不可能完成搬遷工作。

    第二個僵持的難題在於退休員工的福利買斷。

    哈沃船廠成立於1861年,現有職工三千四百名,不算多,但是,還活著,依舊需要哈沃船廠支付養老金的退休老員工,足足有一萬四千名!

    你沒看錯,退休員工是在職員工的四倍多!這些人的生老病死,都需要哈沃船廠負責!

    如此龐大的負擔,盧家自然不會答應,談判組提出,資方與唐寧街共同出資,以“十年買斷”的方式,割掉這個長在哈沃船廠身上的腫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