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陽之涯 作品

第八百三十章 城下之盟




    保羅·維迪奇猶豫了一下,他實際上,也有貨比三家的意思,想著先靠塞班音樂商店,穩住了唱片行業的的局面,再坐地起價,看哪個互聯網音樂平臺,開的價高,它們就跟哪個音樂平臺合作,唱片集團要成為互聯網音樂平臺的主導者!



    可宋陽顯然看穿了他的心思,想做選擇也行,得過上兩年再說。



    看著宋陽的神色,保羅·維迪奇明白這點沒得商量,最後還是點了點頭。



    談成了一項條件,後面最多就是扯皮了,華納唱片這邊,想要得到一首歌曲70%得收益,也就是塞班音樂商店每賣一首歌,要拿出來七成分給華納這邊。



    霍布洛不同意這點,他還想著五五分成呢,要不是維迪奇要拍桌子走人,他真能提出來五五分成。



    “最多按照60%得版權費分給華納唱片,塞班音樂商店也需要承擔風險跟費用!”霍布洛扯著皮說道,不願意讓步。



    保羅·維迪奇沒有再反對,他也看得出來,六四分成,已經是塞班音樂商店的底線,再壓下去,也壓不到哪裡去了,最多就是兩年之後,重新商量分贓事宜了。



    “按照音樂手機和p3的銷量,分給華納唱片分成不可能,購買音樂手機和p3的用戶,不一定會在塞班音樂商店下載音樂!”



    保羅·維迪奇想要拿到機子銷售的分成,每賣出一臺手機或者p3,就分給華納唱片一美刀。



    這筆錢,看起來似乎並不不多,可溫水煮青蛙,現在只分一美刀,以後會不會要兩美刀,甚至按照手機銷售價格,分給唱片集團美刀?



    高通當年,收拾手機行業的時候,可也是溫水煮青蛙,剛開始也是慈眉善目的,各種支持大小手機品牌,只為讓手機廠商使用它的芯片。



    結果呢,等高通翅膀硬了,反手就給手機廠商一個大碧兜,要求按照手機銷售價格,分給高通專利費,手機賣的越貴,分給高通的專利費越高!



    宋陽可不想,讓阿爾卡特手機,也給背上這種包袱,從一開始就斷絕了保羅·維迪奇得念想。



    “其實,跟塞班音樂商店合作,未必會讓華納唱片營收減少!



    只要有手機或者p3的地方,都會有華納唱片的用戶,另外塞班音樂商店,未來也會將廣告分成、彩鈴還有歌曲衍生的流媒體音樂等收益,都分成給華納唱片!”



    “流媒體音樂?!”



    又一個從未聽到過的詞彙,出現在了保羅·維迪奇耳中,跟這幫玩互聯網的打交道,就這點最頭疼,搞出各種新名堂出來,這些玩意,有的是新瓶裝舊酒,有的確實是新東西,真真假假,讓人真假難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