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戲諸侯 作品

第一百六十四章祥符之春,匹夫之勇,國士之風

    三人便是西楚老太師孫希濟,在西壘壁遺址上成就儒聖境界的曹長卿,本名姜姒的亡國公主姜泥。

    他們在磨磚寺喝了一壺茶,老太師大概是走得累了也說得累了,不再言語,然後三人就下山返城,老人名義上還是離陽廣陵道經略使,官邸就在失鼎城皇城外頭的六部官邸舊址上,廣陵王府不在城內,而是藩王轄境東南部的穀雨城,當下的失鼎城該走的都走了,走的大多是春秋底定後別的亡國遺民,該留下的也都留下了,留下的都是西楚遺民,以失鼎城為圓心,四周六鎮十八城,只差沒有撕掉那個趙字了。尤其是失鼎城,以經略使府邸和白鹿山為骨架,東山再起,撐起了一座嶄新並且生機勃勃的嶄新廟堂,勝了,是大楚,負了,如今離陽史書上的西楚大概就要被換成後楚。

    三人下山時,有百餘精銳大戟士策馬護駕返城,老太師帶著兩人來到東城一棟酒樓,說是要請公主殿下嘗一嘗鰣魚,在二樓落座後,老人輕聲笑道:“公主殿下,這鰣魚可是人間美味,老臣得賣弄幾句學問才能盡興,可別嫌呱噪。民以食為天,餐桌上的好東西,往往講究不時不食,這鰣魚之所以稱為鰣魚,就是說它猶如候鳥,一期一會,每年春在穀雨城春雪樓外江中,沿著廣陵江往上流走,按理說,到了咱們這裡,得是小滿立夏正當時,肥腴豐美,若是輔以銅紙城特產的雞頭米,真是人間至味,再往後,鰣魚一旦到了襄樊城那邊,吃口就差了,不過老臣想以後再想偷閒解饞,就難了,也顧不得先賢老饕的那套講究。”

    姜泥嗯了一聲,就沒有下文。餐食很快上桌,她才握住筷子想要夾菜,老人看見她的握筷,笑著打趣道:“公主殿下,咱們這邊都相信筷子握得越高越長,將來找對象就要越遠,記得老臣年紀年幼時候,家裡老一輩就總拿這個跟我們說事,就怕我們中的女子嫁得太遠,男子長大後娶了不知來路的婆娘。我們當時自是一邊順著長輩心意往下握筷,一邊在心中不以為然,當成了耳邊風,只是沒想到等到自己當了長輩,又開始跟自己的孩子念念叨叨。這大概就是傳承了,一個家是如此,一個國也是。”

    握筷子很高的姜泥果真順勢往下握住,把老人給逗樂,哈哈笑道:“殿下別當真,老臣就是隨口一說。其實女子嫁遠了也好,還能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受。”

    姜泥輕輕笑了笑,低頭吃飯吃魚,魚刺很軟,不刺人,以往不吃魚的她也吃了許多。曹長卿要了一壺酒,跟老人慢慢共飲,都不勸酒,自喝自斟。酒足飯飽,結過賬,三人走出百年老店的酒樓,在不復見往日熙攘的街道上,老人突然停下腳步,說等會兒。曹長卿嘆息一聲,沒有出聲。沒過多久,一個衣衫襤褸的年老更夫從一處巷弄走出,在大白天敲更,瘋瘋癲癲嚷嚷著“都是死人都是死人啊”,“你們睜大眼睛看看,大楚沒有一個活人了”,老更夫就這麼在大街上走著敲著喊著,撕心裂肺,只是街上路人顯然早已習以為常,連笑話都懶得笑話了,一個個視而不見,披頭散髮的更夫走到了三人眼前,見著了他們,愣了一下,拿著更槌指向孫希濟,沙啞大聲笑道:“死人!”

    再指向曹長卿,嘿嘿笑道:“半個死人,離死也不遠了!”

    當他看到揹負劍匣的姜泥,老瘋子先是眼神茫然,然後大哭起來,“活人?怎麼還有個活人?走啊,你快走啊!”

    老更夫見這女子無動於衷,愣了愣,轉身跑開,繼續敲更嘶喊。

    孫希濟望著更夫的背影,平靜說道:“江水郎,曾經執掌大楚崇文院,掌管三院百名館士和秘閣典籍的六百名編校,就這麼瘋了。離陽朝廷和廣陵王趙毅故意不殺這個老瘋子,就是要所有來這座城的外地人都看一看笑話。”

    孫希濟走向馬車,躬身道:“公主殿下可以讓長卿領著去看一看那個家,老臣還有事務要回去處置。”

    家。

    姜姒的家,當然就是那座登峰造極到讓後世太安城都不得不去模仿的大楚皇宮。

    那麼就真的是姜泥的家了?

    姜泥跟在曹長卿身後,四顧茫然,她離開這兒時尚且年幼,記憶模糊,早已忘記眼前所見的依稀可知當初為何會被譽為人間最輝煌的景緻。宮中男男女女見著了他們,都由衷敬畏而滿懷希冀,曹長卿一路走到了舊皇宮東北角的一座涼亭,落座後,已有白髮的儒生就坐在那兒,不言不語。曹長卿,出身龍鯉郡豪閥曹氏,是那一輩當之無愧的神童,師從於黃三甲之前智冠天下的國師李密,學棋十數年,最終在棋盤上勝過了李密,成為大楚首席棋待詔,曾經多次跟皇帝陛下在這座涼亭手談,這位曹頭秀更是讓宮內第一等的權宦脫靴倒酒,他如何不是曹家乃至於大楚最得意的天縱之才?曹長卿眼神溫暖,望向亭外,亭子再往東北些,當年還年輕的自己,曾經見著一個哼著鄉音小曲的女子,有著跟這座皇宮不符的跳脫性情,初入宮闈的她見著了他,見他像只木訥的呆頭鵝,還朝他做了個鬼臉。再之後,她成了妃子,成了皇后,曹長卿還是那個才高八斗卻始終屈居於棋待詔的風流棋士,當年那些與皇帝一場場君臣融洽的棋局爭勝,手力遠遜曹家得意的君王總是眉頭緊皺盯著棋盤,她盯著君王,而被李密稱為從無勝負心故而立於不敗之地的年輕棋待詔,則偶爾偷偷看幾眼她,就足夠。低頭落子時,總能看到她那不合王宮禮制的繡花鞋,普普通通,可他總是忘不掉,忘了這麼多年,為何還是忘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