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上的太陽花 作品

第536章 不是張家的女兒

    我們要去你大姐那裡。”

    “還有你張秀山原本你結婚之後,你們廠裡就給你分了房,你可倒好,不帶著你媳婦兒去房子那裡住,反而把房子租了出去,成天住在我們這裡,吃我們的,喝我們的。

    租金你們拿著,父母的房子你們住著。當父母的我們也不想說什麼,你妹妹也在,並不想厚此薄彼。

    可是既然到了今天這個狀況,你帶著你媳婦兒和孩子回你那邊去住。今天立馬就搬,你要是不搬,明天我就把門兒鎖了。別怪我不客氣。”

    老爺子這一番話,把屋子裡的四個人都砸蒙了。

    張秀山和張雪梅顧不上吵架,兩個人一邊一個急忙來到老爺子跟前。

    “爸,這是怎麼回事兒?您怎麼這樣啊?我是您的兒子,您怎麼說讓我搬就搬呀?就算搬您也得給我時間啊。再說,您去大姐那裡是幹什麼呀?”

    張秀山根本不想搬出去,那個房子租出去,一個月有十塊錢的收入。

    住在家裡,又有父母掏生活費,他們有吃有喝,有人伺候。

    搬出去上哪兒去找這麼好的日子。

    張雪梅也急了,一向是父母幫她帶兩個孩子,還管著他們一家子吃喝。

    她勞保每個月的錢並不多,可是足夠她私下裡置辦漂亮的衣服和那些化妝品。

    丈夫掙的工資每個月都能攢下來,兩口子因為這個還暗自竊喜,照這麼下去,再過個十幾年,他們手頭能攢不少錢。

    丈夫最近也琢磨著廠裡分房的時候,想買房子。

    結果一扭頭,父母不管了。

    “爸,你們怎麼能不管我呢?再說大姐需要你們過去幫忙的?大姐考上大學,和姐夫兩個人都是大學生,人家還有公家給發的生活費,哪兒用得著你們去操心啊。

    反正我不管。爸媽,孩子我不帶走。你們看著辦吧,要是真讓我把孩子帶走,以後我就再也不來咱們家了。我就不是張家的女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