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狼嘯風 作品

第55章 想點飯店事

    下了火車王紅去了關東人家,老譚直接回家。

    已是夜幕十分,大街上燈火通明。

    此時的松山路和川江街交叉口的夜市熱鬧非凡,賣啥的都有。商販們臨街擺攤,有賣青菜的、賣水果的、賣日用品的、賣熟食的、賣衣服的-------吆喝聲、叫賣聲此起彼伏。

    推著倒騎驢烤串的一字排開,佔據市場把頭的位置,孜然辣椒麵特有的燒烤味飄散開來,誘惑著人們的慾望。尤其是青年男女和小孩兒,已經圍在各個倒騎驢四周,嘴裡吃著手裡拿著,眼睛還盯著爐子上烤著的。

    老譚穿過夜市走進小區,上樓之前給林燕打了電話,問用不用在樓下帶點兒菜上去。林燕說現在正忙,還沒下班,得十多點回去,不用帶菜。

    兒子在五姐家沒回來,家裡就老譚一個人,進門後把東西收拾一下,看林燕安了電腦、打印機,把臥室整的和辦公室似的,心想這女人瘋了,把工作拿家來做,夠敬業的。

    他不餓,也沒做飯,先躺在床上休息一會兒。

    豔華知道老譚今天回來,昨天和燕子跟房東簽了租賃合同,交了一年房租。原打算明天約老譚一起吃個飯,順便到店面看看的。但按耐不住即將開飯店的興奮和擔心,想找老譚聊聊。

    對豔華來說,這是她這輩子最大的投資。賺錢還行,要是賠錢咋整?家裡一共二十多萬,一下子投進去十八萬,不是個小數目。

    她從沒想過自己會開飯店當老闆,只是想安安靜靜的當個居家小女人,做一個合格的家庭主婦,伺候好丈夫,打理好家庭,平平淡淡的過一輩子就行了。

    當老鄧在外面有了女人之後,雖然沒想到離婚,但是在心裡有了想法,那就是不能就這樣平淡的過一輩子。自己如果和別的女人一樣有事做,並且還做得很好,老鄧不會拿自己不當回事,敢在外面找女人?

    自己有事做,能掙錢養活自己,可以在經濟上獨立,在家庭生活中有話語權。當然,她倒不是非得要這個話語權,只是想證明一下自己。

    老鄧支持豔華開飯店,毫不猶豫的拿出十八萬叫她折騰,掙不掙錢不說,主要是叫老婆高興,同時也是給自己贖罪。男人呀,總是覺著家花沒有野花香,可是野花再好也有衰敗的時候,能夠陪自己慢慢變老的還是和自己經歷風雨的家花。

    經歷過最初的家庭危機之後豔華漸漸的原諒了老鄧,這失而復得的幸福叫老鄧倍感珍貴。

    在平淡的生活中,平常日子裡的點滴我們也許不會在意,認為是必然的,只有失去之後才懂得珍惜,才知道那就是人們所追求的幸福。

    豔華在決定開飯店的時候,有老鄧的支持和朋友的鼓勵,心就熱乎起來,覺著開飯店沒啥,別人能開自己也能開,何況不是自己一個人,還有燕子呢。

    在找房子的時候非常熱切,恨不得馬上找到才好呢。

    在籤合同交房租的時候非常激動,心想終於可以幹了。等合同簽完,錢給了人家,心開始緊張了。

    交錢之前都是想法,交完錢之後成為現實,壓力隨之而來——這飯店開也得開,不開也得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