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ofPCOL 作品

第二百六十六章 人格的發展

好比拿自殺者作為一類來說,並沒有任何特定的“懲罰”為他們而設,他們的情形也不見得特別糟。他們被當作“個人”看待。可是,任何一個在此生沒被面對的問題,就得在另一生面對,不過,這並不只對自殺者適用。

自殺者結束自己的生命,也許是因為他除了按照自己選擇的非常特定的條件外,他拒絕生存下去。如果是這種情形,那麼他自然需要重新學習。可是,許多別的人當在物質系統裡時,選擇了否認經驗,他們肉體雖仍活著,也和自殺了沒有兩樣。

與一件自殺行為相關的種種條件也是重要的,還有個人的內在實相與體悟。我在此提到這點,因為許多哲學主張自殺的人會遇到一種特別的、幾乎是報復性的命運,事實並非如此。可是,如果一個人殺了他自己,相信這個行為將永遠消滅他的意識,那麼這錯誤的想法可能會嚴重阻礙他的進展,因為罪惡感會使他的處境更為惡化。

再次的,還是有教師來解釋真正的情況,並且應用各種的治療法。例如,這個人可能被帶回到他作決定前發生的事,然後給他一個改變決定的機會,引起一個“遺忘”的效果,使得自殺事件本身被忘了。只到後來當那個人較能面對和了解自殺這個行為時,才告訴他,他曾自殺過。

不過,這些情況也顯然地阻礙了選擇時間。不必說對世俗的過分執迷也有同樣效果。在這種例子,這個人常會堅持把他的感知能力與精力的焦點對準人世。這是一種心靈上的拒絕接受死亡。這人明明知道他在你們來說是已死了,但他拒絕完成心靈的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