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倒不得了 作品

第十九章 餘晨出事了

 “李老師,我是餘晨的父親。”

 李老師看到趙舒城進來了,也趕緊站起來,說道:“來了!”

 “對啊,具體什麼情況?”

 “你自己問問他吧!”

 趙舒城看著餘晨問道:“晨晨,到底為什麼跟同學打架啊?”

 “他們欺負張子銘,我幫助他,我就跟他們打起來了。”

 趙舒城覺得餘晨沒有做錯什麼,要說錯也是之前欺負張子銘的孩子的錯。這種孩子就是被家長寵壞的熊孩子,一個個家長都拿著孩子不懂事當做藉口的,可是自己家孩子被別人家的孩子欺負了,這時候不說是孩子了,反而要求講理了。

 熊孩子這種生物,無論是那個年代都是不缺少的,只不過以前的時候,父母管教孩子還可以動手教訓,畢竟華夏自古以來將就的就是棍棒底下出孝子。

 可是自從西方文化傳進來之後,父母管教孩子都不能動手了,稍微一動手就是虐待孩子,卻根本不考慮一些本來就調皮搗蛋的孩子,如果不對他們進行嚴加管理,難道以後要眼看著孩子送到少管所,或者等到他們校園霸凌,或者犯了罪,才去追究孩子的責任嗎?

 當然這裡說的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是說逮著孩子往死裡打,而是古代家法一樣的,戒尺打手心,或者是打屁股這樣的懲罰方式。

 很多人只是覺得打孩子是虐待,這樣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卻不知道如果放人或者教唆未成年人實時違法行為,也是犯罪。

 家長覺得自己孩子做錯事情,覺得孩子還小,這都是可以原諒的,這何嘗不是在放人或者教唆自己的孩子做錯事,這難道不應該進行懲罰嗎?

 反正趙舒城覺得自己要是遇到這種情況,沒發生在自己身上,可能也就這樣過去了,但是如果發生在自己身上,他一定會選擇報警。

 那怕最後不能送熊孩子父母進去,但是也會讓警察對他們批評教育。

 如果這種人不吸取教訓,趙舒城不介意以後盯著他們一家人,在遇到再次教唆或是放任自己孩子犯錯的時候,再次讓警方對他們進行批評教育。

 國內也是有累犯加重懲罰的,當然一般是那種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這種一半都是從嚴從重懲罰,而且不能用緩刑,也不能假釋的。

 就算是不能讓熊孩子的父母進監獄,也要讓他們知道,自己這樣教育孩子的行為是不對的。

 “李老師,我們餘晨這樣的行為算是見義勇為吧?這種行為不是值得表揚的嗎?怎麼我覺得你在批評他啊?再說了,這也只是小孩子鬧了點小矛盾,又不是什麼深仇大恨的,過幾天就好了。”

 “什麼叫鬧矛盾啊?見義勇為是在學校的嗎?他都打人了,打人就是不對的。而且愛他們有一個小孩子都受傷了,現在還在醫務室呢!”

 餘晨不服氣的說道:“那他們也動手了,他們欺負人,你怎麼不管呢?”

 李老師直接看著餘晨說道:“一碼歸一碼,現在是你打傷了同學。”

 趙舒城拍了拍餘晨的腦袋,說道:“餘晨,我是怎麼教你的,跟老師同學要有禮貌,注意你跟老師說話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