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溪笛曉 作品

第49章 第49章【令人頭禿】

    今天夫子教的是怎麼寫判語。

    判語這東,主要是依著《大誥》來出題。

    所謂的《大誥》就是明初朱元璋叫編的明朝大案實錄,讓年度重大案件全收集起來,包括但不限於貪汙受賄、損公肥私、殺放火、亂搞男女關係等等。

    裡頭記錄的犯罪行五花八門,判決之狠也令頭皮發麻,凌遲的、族株的、梟首(指砍完頭還要掛在鬧市示眾,類似於退學砍頭掛國子監外不讓取來)的有望破千,只砍個頭允許親朋好友幫忙收屍的更是直接破萬。

    主要針對對象是貪官汙吏、豪強鄉紳。

    又名《我朱元璋殺瘋了的那些年》。

    這書在洪武年間就被敲定國子監必讀教材,要求所有並背誦全文的那種。

    文哥兒聽了一會就聽明白了,這位夫子其實是教刑法以及思政的,難怪這麼嚴肅!

    聽著夫子娓娓給大夥講述案件內容,文哥兒發現這古代課堂居然沒有想象中枯燥乏味。

    只是判語這東壓根沒接觸過,哪裡知該怎麼寫?

    《大誥》也沒讀過,也不知該怎麼判決。

    這可就沒發揮的餘地了。

    到了學生寫判語的環節,文哥兒就跟好奇寶寶似的趴在桌沿看李兆先動筆寫,李兆先寫一句就瞅一句,儼然想李兆先的判語當範文來研究。

    李兆先一始還有點不習慣,差點就寫不出來,不過文哥兒眼裡純粹就是想學點新東的好奇,也就和平時一樣做起了當堂練習。

    文哥兒很乖巧地在旁邊看了半天,大致就明白判語是怎麼個寫法。

    跟地方官判案差不多!

    難怪明朝讀書上學都是奔著當官去的,這還沒當上官就已經始學習發號施令了,真要沒考上心裡不得產生巨大落差?

    比起早上純粹地讀讀書聽聽講,這堂公文寫作課還是有點超過文哥兒的能力範圍了,的識和思維都沒到位,對著夫子出的題目也就只能看個熱鬧。

    好在文哥兒是沒什麼野心的,想要的也不過是日子過得舒服些罷了,頂多就是偶爾奮起一讓娘心心。

    不懂就不懂,又不丟,偷學一點是一點!

    文哥兒想得,前頭那王家小子卻沒放過這個機會。

    那傢伙轉頭瞧文哥兒面前空空如也,登時就得意起來,拿起自己可著勁憋出來的判語對文哥兒炫耀:“怎麼樣?這個你不會了吧?就你這樣的,怕是連字都還不會寫,跑來咱府學搗什麼亂?”

    文哥兒:“…………”

    好氣!

    這怎麼這樣!

    文哥兒哼哼唧唧半天,最決定板起小臉兇過去:“上課不許喧譁!再吵我喊夫子了!”

    王家小子:“…………”

    文哥兒使用完“告訴老師”這個終極武器,還轉頭和李兆先小聲嘀咕起來:“都十歲了,字還那麼難堪,語句也不通順,和你比起來差遠了!這都好意思拿來炫耀,還說我不會!我今年三歲誒,今年也三歲嗎?”

    王家小子:“………………”

    王家小子恨恨磨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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