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鄉二里 作品

第102章 罪

    下午兩點過,一輛車停在了東城捕衙門外的一側,隨後自車上下來了一位身穿職業裝、長髮披肩、二十多歲的女子。

    女子望了捕衙裡面一眼,抬腳往捕衙走去,門口執勤的捕快伸手將她攔了下來:“對不起,這裡是捕衙,無關人員嚴禁入內,請小姐離開!”

    女子微微一笑,伸手將掛在胸前的工作證取了下來,拿到捕快眼前晃了晃:“你好,我是冀州鄴郡的記者馮棠,想採訪一下昨日車禍的當事人,據可靠消息,他們現在就被扣留在這捕衙裡!”

    捕快翻了翻白眼,老子又不瞎,那麼大的字看不清嗎?不然為何攔下你?你已經是今兒的第幾百位來訪者,上頭有交代,誰都可以進去,獨獨記者不行。

    “這位小姐,不好意思,看來你的消息有誤,這裡沒有扣留什麼車禍的當事人,捕衙現在也拒絕任何採訪,請你離開吧!”

    馮棠又將工作證戴了回去,含笑道:“沒關係,我聽說冀州刺史南大人也在這邊視察,我和南大人是老朋友,我進去見見朋友可以嗎?”

    捕快仍死死攔住,道:“對不起,我們職責所在,請你離開!”說著,一同執勤的幾位捕快一同過來,將門口堵的死死的,不讓馮棠進去。

    馮棠伸手點了點自己的工作證,道:“天泰王朝任何人、任何部門皆有接受社會輿論監督的義務,任何人、任何部門不能阻止媒體工作者和任何王朝黎民個體行使輿論監督的權力,下面我要問的話,請你們想好了再回答!”

    馮棠說著,打開耳麥,自兜裡拿出微型攝像頭掛在身前,開啟後,道:“請問諸位捕快先生,作為冀州鄴郡的記者,我想進去採訪一下因昨日車禍而被扣留在東城捕衙的當事人,可以嗎?”

    看著指示燈一閃啟動的攝像頭,最前面的一位捕快伸手就往馮棠胸前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