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麻竹 作品

第430章,這臉必須打回去(求訂閱!)

    收起報紙,陶歌突然有種直覺。

    直覺僵持半年之久的“發條女孩”要迎來突破口了。

    思緒至此,她心情很是激盪,然後又跑到報刊亭,把有關於“哈利波特”新聞報道的報紙都買了一份。

    回到樓上,她坐在沙發上開始耐著性子看。

    這不看還好,一看就看了半個多小時。

    越看到最後,她越是滿意。

    感嘆羅琳這少婦會來事兒,每次面對採訪時都會提及三月。

    就算有媒體尋根究底追問她的個人情感時,也不避諱地表明愛上了自己的“老師”。

    “呵,大10歲,小少婦你還想老牛吃嫩草?”

    連續看了6則這樣的新聞,陶歌忍不住自得其樂。

    中間她又接到了劍橋出版社的電話。

    一接通,對面就問:“看了報紙沒?”

    陶歌揶揄:“嗯,怎麼?你們後悔了?”

    對面沉默幾秒,坦言:“你不要用言語來刺激我,你也知道這出版社不是我說了算。”

    陶歌躺倒沙發上,飽滿朝上,白白的腳丫子在空中晃啊晃:“那你這電話是為了哪般?資本逐利?”

    對面很有耐心:“看在咱們認識十多年的份上,能不能言語好點哎?”

    陶歌笑呵呵說:“沒那可能。我對你唯一露出善意時,你自己不識趣,拒絕了“發條女孩”,還想讓我現在對你好點?笑話。”

    對面無奈:“我都說了我做不了主。”

    陶歌不在意地說:“既然做不了主,那就等能做主了再說。”

    對面想了想問:“你要什麼條件?”

    陶歌說:“不是我要什麼條件,而是你們能給出我什麼條件?”

    對面明白了:“我晚些時候再給你電話。”

    陶歌懶得廢話,直接掛了。

    中午時分,就在陶歌約了羅琳見面,準備好好囑咐羅琳多多讚美三月、多多曝光三月時,電話又響了。

    是企鵝出版社一主編的電話,目的同劍橋出版社一樣,要求看“發條女孩”另外的稿子。

    面對世界上最著名的英語出版社,陶歌這次沒有拿大,而是打起十二分精神跟對方斡旋。

    20分鐘後,陶歌和企鵝出版社達成協議,同意再帶4萬字旳稿子給企鵝出版社。

    這樣一來,就相當於企鵝出版能夠審稿“發條女孩”一半的量。

    約好下午兩點在企鵝出版見面後。陶歌出於謹慎,聯繫了一個熟悉很多年的大律師,以及一位大學時的導師前去壓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