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昱 作品

第一零五章:不就是人和權嗎?(三更求追更…

    不顧那幾個女人的糾纏,李陽拉上了鋪面的捲簾門,帶著祖美蘭和金大妮離開了十字街。

    回家的路上,祖美蘭低著頭,小媳婦似的亦步亦趨跟在李陽的身後。

    “那個,大陽啊......”

    胸口堵著氣兒的李陽一直沒說話,祖美蘭可真有點兒害怕了。

    拉住李陽的袖子,她乾乾一笑,道:“這個,回家之後能不能不把今天的的事兒說出去?”

    “你怕什麼?”李陽停下腳步,回身大聲道:“這些人不是欺負你一天兩天了吧?在外面受了委屈,為啥要藏著掖著?”

    面對李陽的怒吼,祖美蘭縮了縮脖子。

    “我這不是想著,我第一次出來做生意嗎。”

    “合著第一次做生意就活該被人欺負?”

    李陽擰著眉頭,不是很能理解祖美蘭的想法。

    一旁的金大妮看不下去了,拉著李陽的胳膊,憤憤道:“大陽你不知道,那幾個**打店開業之後就沒憋著好屁!之前你奉獻大哥在店裡,有個爺們兒在她們不敢過來,後來奉獻去照顧老四這段時間沒在,這些**天天過來找茬挑刺兒。美蘭就跟受氣包似的,別人往地上吐痰她就拿抹布,別人往門口倒垃圾她就拿戳子,別人把衣服刮壞了她就找針線,你就說說,哪有這麼忍的啊!別人本來就像欺負你,你越是好欺負,別人不就越變本加厲嗎?”

    顯然,祖美蘭有自己的一套邏輯。

    眼看著李陽聽了金大妮的描述氣的頭髮都豎起來了,她趕緊辯解道:“不是活該被人欺負,我就算再傻,別人欺負我我也知道。可是我想著我這是第一次做生意,你奉獻哥本來就不同意。我再遇到點難事兒就回家抱怨,或者因為這些女人間的事兒,讓你奉獻大哥再跟人打起來,把本來挺平靜的家搞的一團糟,我這生意就更難做啦!再說了,小陽天天就愛聽我說好的事兒,我現在本來就沒多少時間陪他,要是回到家裡再讓他知道我被人欺負,他該難受了。”

    “可是一家人不就應該是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嘛!”

    聽到李陽的一聲大吼,祖美蘭一愣,不吭氣兒了。

    “什麼叫一家人,你在外面受著氣挨著累,回到家家裡你把委屈說出來,大家幫你罵兩句,幫你把氣出來,或者跟你一起還回去。你在外面高興了,回到家裡把開心說出來,大傢伙一起替你高興,這才是一家人啊!你為了不給家裡添堵,受了委屈自己憋著忍著,你以為這就是對家裡人好嗎?這件事情要是要小陽知道,他會怎麼想?他會認為你受了委屈瞞著他是為了他好嗎?不!他只會認為你騙了他!他會更傷心更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