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兒 作品

流金歲月(15)加更(流金歲月(15)說親的這...)

    說親的這個姑娘叫秦引娣, 家裡生了六個姑娘,才得了一個小子。



    她是家裡的老二,婚事耽擱到二十四五, 不是說真的很挑剔, 而是家裡的父母不同意。因為家裡的小子才十歲,幹活全憑上面這些閨女了。



    大閨女出嫁的時候二十六了, 去年才嫁了的。



    二閨女打從十七八就有人說媒, 說一個不成,再說一個還不成。到了不好再拖了,就給開出條件, 要一百塊錢的彩禮。普遍娶媳婦花四五十的時候, 張口就要一百。這要麼,就是給介紹一個年紀大的老光棍, 要麼就是找個條件好的,但小夥子身體或是性子弱一些的。



    當時嫁這家的大閨女的時候,就是這麼辦的,嫁了個快四十的老光棍。



    到了老二呢, 老二這姑娘性子硬,再想那麼嫁她, 那可不行!這姑娘直接找了村上的婦女主任,問這麼著是不是迫害婦女。



    村上當然得管!婦女主任還就覺得這老二閨女這性子好,就主動攬下這婚事。剛好,這婦女主任是這邊村裡的姑娘嫁到那邊去的, 就在孃家這邊村子裡給找,就看中大民了。金家的條件好, 金家這兩口子精明又厚道,這種肯吃苦的女娃娃去人家家裡當媳婦, 吃不了虧。而且,大民比起三嶺呢,在體力上能弱一些。三嶺幹活像頭牛,又有勁兒,又有竅,幹啥都看著有巧勁。可大民呢,沒那麼利索,但是脾氣是真好,不急不燥的。



    年前就跟楊淑慧說了,“……這就得一個笨的搭一個巧的,哭的搭個笑的,這樣的配成的兩口子,一輩子都不走大摺子。”



    楊淑慧就覺得好,私心裡呢,也覺得家裡有一個嬌嬌的兒媳婦就足夠了,再有一個嬌嬌怪,當婆婆的日子就該沒法過了。



    大年初一的,就安排了相親。就是彼此都看一下人的長相,聽一下說話。看看是不是哪裡有明顯缺陷就行了。性情呀,家庭呀,這都是知根知底的媒人說的,都覺得能接受才安排的。



    姑娘瞧著有點黑,人家這媒人就說,“冬天也不閒著,拉柴火,出糞,頂個壯勞力呢。風那麼吹著,誰也白不了。”



    林雨桐就說,“個子高,五官挺好的,濃眉大眼的。”



    媒人馬上說,“這家的姑娘長的其實都好,這要是養的好,都跟花似得!娃真是好娃,就是爹媽有些糊塗,一心生兒子,想法又自私了些,把娃給耽擱了。”



    人家長的不醜,身量也很好,兩人談完了,大民說行,秦引娣低聲也跟媒人說行,那就行了。



    這婚事定下來很快,隔了一個初二,初三楊淑琴就和金印帶著大民去,就把婚事定下了。給了一百塊錢的彩禮錢。



    但秦引娣把一百塊錢拿到手裡,就問她爹她媽,“像其他人家一樣,你們收三十就行。剩下的七十我拿著,就不要男方出布料棉花這些東西了,置辦成嫁妝我帶過去……要是這麼辦,我將來還管你們。要是你們現在就拿這一百,還得叫男方給其他的東西,還不給嫁妝,那也行!我也不怕丟人,我就單蹦一個啥也不帶的嫁過去!但就是一點,我出了這個門,可就不回來了!將來就是你們老了,不能動了,我都堅決不伺候。這家裡的事,跟我一分錢的關係都沒有。該給這家裡下的苦我下了,能做的都做了,再多的就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