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兒 作品

第750章 盛唐風華(2)一更

    也就是說,成書都比較晚,他們很可能採用了很多民間流傳的說法。

    而在這兩本書之前,唐史的記載中,從沒有說武則天殺了親生女兒。《唐會要》中只說,武則天利用親生女兒暴卒這件事,扳倒了皇后。並沒有說,是武則天殺女而扳倒了皇后。而《舊唐書》也沒有殺女的記載。

    後兩本記載的都很簡單,關於這事,就兩句話的事。而在《新唐書》和《資治通鑑》中,關於這個事件的記載,那就繪聲繪色多了。說是武昭儀先掐死了孩子,然後給蓋好,裝作沒事。皇上來了,還高高興興的迎接皇上,皇上去看女兒,結果一揭開襁褓,發現已經死了!然後驚怒的問,“誰幹的!”滿宮的人都說,“皇后來過。”然後昭儀怎麼哭,皇上怎麼說,記載的特別詳細。

    敢問,從事發到他們編書中間相隔了三百年,這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連帶的表情和神態都有還原,在沒有史料為依據的前提下,是怎麼把這個事寫的繪聲繪色,猶如親眼所見?

    更有意思的是,歷史上有一篇文章,寫的文采斐然,就是駱賓王寫的《討武曌檄》,這文章寫的,把想罵武則天的人看的拍案叫絕,連被罵的武則天也不得不佩服人家的文采。就是這麼一篇文章,怎麼難聽怎麼罵,說武則淫|亂後宮、魅惑君王、生性兇殘,奸佞成性,殘害忠良,殺兄戮姊,謀殺君王,毒死母親……這麼多這麼多的罪名,連謀害君王毒殺母親的話都出來了,卻沒有說武則天殺了女兒。

    何況,武則天的女兒死了一年之後,才說廢后的事的。不挨著呀!

    所以,對武則天殺女這事,林雨桐壓根就不信。她就是想立李弘做太子,弄死放在王皇后名下的庶長子李忠多容易呀,對吧?這壓根就不是那麼一碼事!

    這其實是李治在跟皇后身後的閥門勢力的鬥爭,自來廢后就不是簡單的帝后之間的事,更不是後宮那點事能扳倒皇后的。

    所以,林雨桐更傾向於,這個孩子只是夭折了。至於說怎麼夭折的,這隻有當時伺候的和做父母的清楚了。

    當然了,孩子能再度活過來,當時可能是休克過去了。引起休克的原因很多,先天性的疾病,包括高燒不退等等,都可能引起休克。

    在後世醫學那麼發達了,在醫院裡還有那種把休克誤診成死亡的呢。更何況是在唐朝。按照記載,武則天生養了六個孩子,一半的孩子都是以高齡產婦的身份生的。在夭折率高的現在,她折損了一個,比例真不算是高的。所以,林雨桐就覺得,當時應該是以為這個孩子死了,許是就這麼安葬了,許是真就利用一把已經死亡的孩子,不存在謀殺親女。孩子沒了,被裝殮進金棺裡,交給下面的人安葬了。可財帛動人心呀,知道有這個金棺的人,怕是就打起了棺材的主意。想拿棺,就得先開,這一開,孩子一顛簸,可能那口氣又倒騰過來了。可這活了,又是這麼個眼看就要嚥氣的孩子,怎麼送回去?敢送回去嗎?送回去了,他們乾的事就瞞不住,哪怕陰差陽錯的救了這孩子,可真要追究起責任來,誅九族都是輕的。一邊是能佔據金棺發財解困,一邊是賭命,生死看聖人的心情。

    怎麼辦呢?只不過是倆普通人的人,當然是不敢去賭命了。但人心也沒那麼惡,再加上這孩子出身顯赫,又是在棺材裡活過來了,從迷信的角度講,這是不是有漫天的神佛庇佑呢,要不然怎麼就死不了呢。

    如今再想起靜慧說的話:你果然又活過來了。

    這話是不是也說明她隱隱的覺得,這原身是受老天庇佑的,不能隨便給殺了呢!若不是自己來了,這個孩子其實就這麼死了。反正已經是個死人了,都逼緊嘴巴之後,誰能知道?而今自己來了,活過來了。之後會怎麼樣,現在想就是多餘。

    得先想法子活下去,找到四爺,這才是最要緊的事。

    所以首先得離開這裡。

    “離開?”怎麼離開?

    山下的一處院子裡,男人裹著衣裳,說夜裡偷跑下山的女人,“放在眼皮子底下,能看住;要是放出去……”

    “放出去,沒人把她跟德業寺聯繫在一起才好呢!從此再無干系!”靜慧的聲音有些發抖,“要不然,真被上面知道了,咱們死無葬身之地。你別忘了,去年宮裡才下旨,追封這位為安定公主,諡號為思。聽說那時候皇后又懷上了,說是想要個公主,聖人和皇后想起‘早夭’的這位公主,給追封了,靈位還移到了崇敬寺!前不久不才聽說,宮裡真添了一位小公主嗎?如今真有了一位小公主,沒了個那個該追封也追封了,其實事情到這裡,怕是再不會想起了!既然老天指引,她合該跟道門有緣,那便舍幾個錢送去便罷了。”

    這男人低聲道,“既然如此,合該……徹底的清除隱患……”

    靜慧搖頭,“哥哥不怕報應不成?這些年,家裡添了七個孩子,沒一個長成的。去年連嫂嫂也沒了……不可再枉造殺孽了,哥哥!不若,我回頭告訴她,她是我侄女,是你的親生女兒,只是……自小體弱,算命的說,合該是方外之人。你和嫂嫂便將她舍給了廟了。而今,既然老天另有指點,就不如找一更利她的所在!告訴她說家裡只她一根獨苗……家裡自是先顧著她。如此,她再是不疑有它。如此安安生生的,哥哥將來再娶,未嘗不能養下一兒半女,承歡膝下,承襲香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