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兒 作品

第684章 俗世浮華(18)一更

    俗世浮華(18)

    幾場雨過後,天冷了。

    這個城市的冬天,叫人有點受不住。兩人吃了飯,林雨桐想去買電熱毯,想了想先給徐家峻打個電話,“林琳死了,她父母的房子賣了之後,買了的那套公寓,我不要了。你叫人來處理,過戶吧,看是給林衍還是給林徵。”

    徐家峻心裡嘆氣,這個孩子當真可惜了!她要是繼承公司,說實話,其實是比徐徐合適的多的!但顯然,她對徐家的成見太深了。

    不想弄的太僵,不能弄的太僵。於是,他語氣特別和緩,“這樣也好!一碼歸一碼,你把林家給你的所有的東西都歸還了,而後咱們再談賠償。我會諮詢律師,看這一部分的賠償該怎麼算,回頭協議公正一下。”

    一碼歸一碼,處理清楚。

    掛了電話,林雨桐又給吳雲打了電話,問她是否有大宗需要錢的地方。吳雲搖頭,“沒有!我的積蓄還可以!我掙的咱倆基本是夠花的!”

    行!不需要就行。

    放下電話,林雨桐跟四爺道,“這筆賠償,我想捐給兒童基金會。”這是給原主的賠償,用這錢做善事,如果普通人也可以輪迴轉世,那麼希望這點善因,會在原身身上結出善果。不一定得父母有錢有權出身良好,至少要做個普通的人。上著普通的學校,交幾個普通的朋友,將來有一份普通的工作,生幾個普通的孩子,過著和大部分人一樣普通人生。

    普通,有時候是好的!雖然沒有大富大貴,但普通人也不會遇到這麼倒黴的事。

    所以,做個普通人,對這孩子來說,便是一種幸福吧。

    兩人買了電熱毯,就尋思著,回頭得在市體隊的附近,給四爺租一套房子!就是個小公寓也行呀!自己一走,四爺住在這裡也不合適呀!兩人身上的錢想在這座城市裡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這無疑是痴人說夢呢。

    租吧,租了簡單的收拾一下能住人就行,住上半年,高考結束之後,就可以換個地方生活了。

    徐家峻在這事上非常利索,第二天就帶著律師過來了。

    林雨桐把記賬本上得來的數字,還有那一套房子,都退還了回去。

    徐家峻看著那有零有整的錢數,跟林家老兩口子生活了十五年,六歲之前的沒記,從七歲到十五歲,孩子吃飯、穿衣、上學出門坐公交,還有看病的錢錢全算上,一共花費了七萬六千三百五十二塊八毛,六歲之前,屬於難照顧的的,她不知道花了多少,那就按照七到十五歲的花銷來算,七萬六這個數字乘以二,十五萬多一點。

    “因著我的年紀是虛的,這六年是多算了的,其實是四年。但是從老人去世之後,我還是用的他們的剩下的積蓄,這個錢就包含在這十五萬多里了。”

    徐家峻能怎麼說?只能以撫養徐徐的花銷,大致的補給了一份,重新開了一張支票。

    林雨桐把這之前跟林琳的賠償放在一起,然後推給律師,“請幫我以‘林雨桐’的名義,捐給兒童基金會。”

    這麼一大筆,都捐了?

    是!都捐了。

    徐家峻叫律師先去忙了,這才道:“你不需要如此,該是你的就是你的。”

    是我的,我才做主給捐了的。

    “另外,我很快去市隊了,這邊幾乎是不回來了。”林雨桐就道:“房子你收回吧,包括保姆、司機、家教老師……”

    徐家峻忙道,“這個不行!我說我想補償你,你也不信。那咱倆就說點功利性的話!你只當是幫我做事,我支付你工錢了,這樣行嗎?你該知道,你若是什麼都不接,那輿論一直會拿這件事做文章。你知道公司每年用在做廣告和做宣傳上的花費是多少嗎?你就是一個人配八個人,你也花不了這份錢。你不接,我就得成倍的花錢來操作這個事情,這是兩不利的事情。”

    所以,你寧肯叫僱傭來的人閒置著,也得叫人知道,你為我花錢了。

    事實就是這麼一碼事!

    “那這樣,你以‘林雨桐’的名義,每年給兒童基金會捐一筆錢!我不喜歡這些排場,那是我的事。你給了,我捐了,誰也無話可說。”

    徐家峻想了想,還是應下來了,兩人協議達成。

    林雨桐舒了一口氣,可算是自由了!自由的空氣就是好,她去書房找四爺:“幹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