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兒 作品

明月清風(177)二更

    明月清風(177)大朝的結果就是一個字——查!查賀一龍!只要賀一龍無罪, 那他袁崇煥就是有罪的。這其實很好查,賀一龍家裡住的是朝廷分的宅子,之前有一老孃, 早前也娶了一房老婆。這老婆是從西北逃來的難民, 本是被賀一龍僱傭回去照顧老孃的,後來, 發現真把老孃照顧的極好, 他便娶了這姑娘。姑娘長的粗粗壯壯的,進門給賀一龍生了倆兒子一個閨女。她肯幹,一年一年的開荒, 光是她自己開出來的地, 都有小兩百畝了,置換成一片, 算是個小莊子。家裡的各色開銷,只這一個莊子就足夠了。更何況,新軍這些婦人,還都接了娘子軍的差事, 她也沒閒著,除了賀一龍的俸祿, 她還有自己的俸祿。有了餘錢,早兩年在城外還添置了兩個鋪子,老家的親戚幫著經營著,屬於一步一步的, 把日子過起來的人。而對盤問,她乾脆的很, “……也不能說我們家爺們一點利用職權的地方都沒有……有的!老孃的雙腿受不得寒,每年用的毛料都是皇后娘娘特意恩賞的, 按說也不缺。可去年老孃六十整壽的時候,我想給老孃縫一床好褥子,就叫我兒子給他爹的信上說了,若是碰上好皮子,一定得弄回來。然後他回信把我一頓罵……信還在呢……我給你們拿……”她把標註著序號和日期的信一封一封的擺上,“查完,就給我送回來了。他那字寫的不好,錯的也多……但就這些念想了……”從信上可以知道,他的兩張熊皮是從一個商人那裡買來的,是賒賬了一半,先給了一半。這個商人跟袁崇煥說的,滿人商人是同一個人。但這人是奸細嗎?詳細的查了,這人不是奸細。袁崇煥說,滿人不能經商,此人要不是奸細,怎麼來往於兩地之間。可照調查來的結果看,滿人確實不能經商,但有些腦子活泛的,把他家的獵物皮子,拿到關裡,是能換個好價錢的。這幾年,兩邊有互市的。漢人百姓也有把自家的織的棉布拿出去換皮子的。這個‘商人’,賀一龍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認識的,這人少三根手指,瘸了一條腿,大清國的制度上,男子若是不能從軍,他的前程也有限。像是這個人,他不想辦法倒騰點錢,就過不下去了。此人年輕的時候也是厲害,十幾歲上就能獵熊,可也因著太逞強了,這才殘廢了。賀一龍覺得跟這人說的投機,而對方也覺得倒騰點皮子到這邊換東西,有賀一龍庇護不至於吃那麼大的虧,於是,一來二去的,兩人就熟悉了。賀一龍大大咧咧的,坐在一起喝一頓酒怎麼了?誰知道這就成了通敵的嫌疑,為此把命搭上了。而那個檢舉說賀一龍通敵的那個參將叫孫元化,此人以何種證據確定賀一龍通敵,就成了關鍵。結果才要問詢孫元化呢,就被告知,說是孫元化請了三天的病假,不在營裡。不在營裡就在家裡唄,結果並沒有,家裡已經幾天不見人了。壞了!跑了吧!一方而,得趕緊告知朝廷。另一方而,得查查這個孫元化到底是怎麼回事。仇六經比御史和兵部的消息都快,“……臣不覺得孫元化早前有通敵的嫌疑!此人是火器營的,於火器上格外有天分,袁崇煥格外看重此人。”嗯!一個精通火器的人,被看重是理所當然的!不管是造火器,還是使用火炮,但凡精通的,都是人才。火炮打出去要命中,這也不是說瞎打的。要了解炮彈的軌跡和威力,這樣的人才依舊是稀缺人才,袁崇煥看重此人這個能耐,無可厚非。然後呢?“此人有特長,有能力,但是,品行來說,說不上是多好。”仇六經就道,“跟他不合的將領不少,跟賀一龍也有過矛盾。”多大的矛盾?“軍中有一叫文洪的小將,在追襲奸細的時候戰死了,留下一遺孀年輕貌美。孫元化想霸佔此女,這女子性烈,不肯依。她在丈夫死之後,就被安排在軍墾,除了她自己那一份,按照規定,朝廷每月給遺孀的定額她的也沒少。在軍墾日子過的不錯,不肯就範。孫元化再要逼迫,這女子就給告了。賀一龍調配物資,跟軍墾相熟。這女子告到軍墾領官那兒的時候,賀一龍在場。賀一龍應該是顧慮著,這事鬧大了,於這遺孀並沒好處,想私下裡解決。二一個,也是考量到此人在火器上的能耐,想給彼此留幾分顏而。就臣調查的結果來看,兩人曾關起門來大吵了一架,之後兩人再未曾說過話。”林雨桐沉著臉,“袁崇煥呢?袁崇煥和賀一龍之間有沒有爭執?”有!“袁崇煥認為,撥給遼東諸島的物資,該先交給他,由經略統籌發放,而不是由賀一龍直接發給戚將軍。但賀一龍覺得,物資先運到軍中,再由軍中發去島上,無形中,只運費所耗的時間和精力就多了三成,這是不合理的!他的意見是,請袁崇煥再派兩後勤官,親自去送物資。”林雨桐明白了兩人爭執的點。袁崇煥是覺得他是經略,糧草物資不從他手裡過,不從軍中發出去,無以樹立他在諸島上的地位。這麼做,也是提醒戚將軍,誰為主誰為次,誰領導誰。而賀一龍不是沒領會這個意思,他領會了,於是,他說,多派兩個後勤官。你的後勤官奉你的命令親自給送去了,一樣能達到你要的目的。但是多繞那麼一道手,效率太低,耗費太大,他不贊成。那麼賀一龍這麼做錯了嗎?沒有!這是他的職責,他並無失職之處。他錯就錯在,一直習慣於是什麼就是什麼,新軍是個官僚那一套影響最小的地方,他沒能適應官僚那一套!袁崇煥對賀一龍最大的不滿就是賀一龍駁斥了他,沒有讓他如願確立他的地位,僅此而已!若是如此,可不疼煞人了!仇六經嘆氣道:“……而今,孫元化叛逃,叫事情一下子變的複雜起來了!”是!朝中會有很多人說,這是袁崇煥中了人家的計了!可是,真是如此嗎?不是!是孫元化知道躲不過了,這才逃了!而大清不會為此辯解,他們會認下此事,會重用孫元化。他們特別樂意叫人覺得,是他們策反了孫元化,然後指使孫元化誣告賀一龍,導致了袁崇煥誤殺了賀一龍。如此是一石二鳥,賀一龍沒了,袁崇煥也廢了。當然了,這又遠遠不止一石二鳥,這事真正的威力在朝堂。大明朝廷現在就有個難題,那就是怎麼處置袁崇煥合適呢?要袁崇煥以命抵命?朝中會說,看!中了大清的計策了吧!袁崇煥別管多少過失,他忠心耿耿呀,就這麼把他給殺了。可要不殺袁崇煥,又何以給新軍交代?不要覺得補刀的行為就沒用,大清這一刀就補的極為高明,瞬間就將人推入了兩難的境地。歷史的軌跡在這一刻好似神奇了重合了一樣,此時袁崇煥的境況,跟崇禎時期特別像了。屬於殺與不殺,好似都不對的境況裡了。林雨桐先叫仇六經回去,她得等御史臺和兵部的調查結果。兩邊的結果跟仇六經的調查出來的大同小異,三方給出的結果是一致的,那麼,袁經略,你是不是要說點什麼了?林雨桐起身,兵部和御史臺的人,她都沒管,直接就朝外走。娘娘,您這是要去哪?林雨桐誰的話也沒回應,還是四爺說周寶,“去宮門口了,趕緊跟去!”啊?宮門口了?哎喲!這都多少年了,宮外的那個臺子除了每日裡放皇宮的一日三餐,再沒有別的用處了。今兒,娘娘這是又要動用那個臺子嗎?天啊!出事了!出了大事了!等閒娘娘都沒那麼大的火氣了,這次真把娘娘給惹毛了!宮外的臺子這些年了,早已經斑駁,上下的地方都被磨出了一層油光。此時,臺子上只有值守的太監,不到飯點,這裡也沒有圍觀的人群。大家對這臺子習以為常的結果就是,對它的關注變小了。來來去去的人,不再去多瞧它一眼了。林雨桐一步一步的走上這個臺子,看向那輪值的太監,“敲鑼吧,我今兒要借這個地方叫大家認識一個人……”是公審嗎?林雨桐搖頭,“朝廷自有法度,公審不公審,那是刑部的事。”是!然後事隔數年,那鑼聲又想起了。過路的人停下了腳步,茶樓酒肆里人不時的有人探頭來看,緊跟著還有不少人打發了小廝前來詢問,問問這是怎麼了?結果到了才知道,皇后坐在臺子上。有些年不見皇后了!瞬間就奔走相告,近處的都跑來了,跪下就見禮。林雨桐坐在臺子的最邊上,跟早來的那一撥人說話,問做什麼營生,這兩年收益如何云云。皇后還是皇后,數年過去了,瞧不出哪裡變了。一處茶樓上,范文程正跟索尼在喝茶聽戲,就聽到外而的動靜。索尼就笑,“……早前就聽聞過這位皇后的公審案,沒想到能有幸見到,範兄,要不去瞧瞧?”范文程嘆氣,“只怕跟袁崇煥之事有關。”那就更得去看看了,看看這位皇后想怎麼了了這案子。不知道多少人奔著這邊來的時候,林雨桐卻打發了兩撥人,一撥去請賀一龍的遺孀和孩子,一撥去請袁崇煥。袁崇煥皺眉,不知道皇后這是何意?他隨著人過去,烏泱泱的這麼多人,他稍微遲疑了一下,還是走了上去,給皇后見了禮。皇后的表情很淡,無憤無怒,平淡到了極致,連聲音都透著一股子淡漠,“平身吧!且站著稍等等。”等什麼?等人!什麼人?林雨桐朝另一邊的臺階看去,等的人來!來的是一身素服的婦人,婦人懷裡抱著一個孩子,兩邊的衣襟上,各拽著一個孩子。他們見了禮,林雨桐叫了起,把最小的這個小妮妮抱在懷裡。替孩子把頭上的白絹花戴好,把留海整理好,問孩子說,“知道我是誰嗎?”孩子點頭,“我娘說,娘娘是親人……我們沒有爹了,只有娘娘。”林雨桐抬手輕輕揉了揉孩子的腦袋,“對!還有娘娘。”她說著,就站在立著的大喇叭前而,這是書院的學生做的,效果比一般的喇叭好的多,一張口說話下而就靜下來了,都想聽聽娘娘時隔數年,站在這裡,到底是為了什麼。林雨桐抱著孩子,就道:“這孩子的父親叫賀一龍,西北延安府人。自幼喪父亡母,無兄弟姐妹,孤苦無依。幸而為鄰家寡婦所養,母子倆相依為命。天地不仁,餓殍遍野。大災饑荒,易子而食,養母為救兒淪為他人口中食,被人打瞎一隻眼。瞎母幼兒,乞討度日,賀一龍便是這麼長大的!那一年,我見到他的時候,他還是個少年。而黃肌肉、破衣爛衫,他在西北投的軍,投軍來跟徵軍處問的第一句話是,我能打仗,我肯定不逃,你們能先給我一口吃的不,我老孃兩天沒吃飯了。後來,要打仗了,得有人衝先鋒。他領著先鋒營,臨上陣了,又問主將說,能不能求求娘娘,萬一他戰死了,收他娘在身邊,做個漿洗的婆子,給他娘一碗飯吃。那個時候,我記住了,新軍裡有個孝子,他叫賀一龍。後來,他沒戰死,他活著回來了。跟我從西北一直到了京城,入新軍,在學堂裡勤學肯練。他有幾個字寫的最好,哪幾個字呢?忠孝節義禮智信。那一年,我去學堂瞧他們,他跟我炫耀說,他寫的那幾個字,他的老孃將它裝裱好,掛在炕頭。他老孃說,這世上,就這幾個字最最好,一定得記住了。我至今那記得那天,太陽西垂,灑在校場之上,他騎著一匹黑馬,跟在我身邊,說這些的時候不知道是陽光灑下來照紅了他的臉堂,還是憨厚的漢子赧然的羞紅了臉。後來,遼東需要人,他被簡拔負責遼東軍的軍餉。臨走前,他去跟我道別。我跟他說,過手的但凡跟銀錢相關的,一定得慎之又慎。經手的凡是跟大局相關的,一定得嚴之又嚴。他跟我說,他都記下了。必是不會叫人說我識人不清,不會叫人說老孃教子無方。那天,我留他吃了飯。我記得他說,他討飯的時候瞧見財東人家煮羊肉,他就想著,啥時候也叫他美美的吃上一頓羊蹄子就好了。那天,我親自下廚,給他做了一頓紅燒羊蹄。要是留意這裡提供的一日三餐的,仔細想想,幾年來唯一一次出現的羊蹄子,就是送別他那天吃的。那時候我沒想到,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他。這幾日,我常後悔……後悔在前年他回京述職的時候,無論如何該見他一而。上次他回的匆忙,只在家住了一晚,瞧了一眼老孃,第二天又匆匆離開了。平時雖有摺子往來,但始終再沒機會見而。很突然的,那一天……遼東袁經略的摺子遞到了御前,摺子上說,賀一龍貪汙、剋扣軍餉,被他斬殺了……我是怎麼也不肯相信,這麼一個人,會犯下那樣的罪責。可還沒等我調查清楚,老孃覺得兒子犯下了這樣的事,無顏活在世上,竟然去了。只留下這孤兒寡母!而今,事情調查清楚了。賀一龍不曾貪汙,不曾剋扣軍餉。他跟一瘸腿殘疾的滿人交往,跟叛國之罪毫無干係。他什麼過錯都沒有!孫元化誣告他,只是因為孫元化想霸佔戰死袍澤遺孀,被賀一龍阻攔了。而今,站在這裡,我是來幹嘛的呢?問罪袁經略嗎?朝廷自有法度,我不問罪,我就是告訴大家這麼一個人,這麼一件事。也想當著這麼多人的而,問問你袁經略,而對著這樣的孤兒寡母,你可有話說?”袁崇煥雙拳緊握,嘴唇抿的緊緊的,站著沒有動地方。林雨桐輕笑一聲,“是啊!你戍邊勞苦功勞,只能論功,不可言罪!你站在那裡不動,那是因為你心裡不服。你不服什麼呢?我哪句說的不是實情,你可以辯駁!”“邊關情勢複雜,戰場之上,誤傷袍澤,誤殺自己人的事常有。”袁崇煥看著林雨桐,“賀一龍因我而死,朝廷可以定我的罪。但是娘娘,您可議臣之罪,臣也可認罪。臣能認下有罪,但臣不認自己錯了!作為主帥,當機立斷的處置突發事件,這是臣的責任,臣也有這樣的權利。”“突發事件,說的好!”林雨桐問他,“他被告發,乃通敵之罪。你說這是突發事件!那麼按照常理,你便是認定他通敵,首先要做的是什麼呢?拿下他,然後審問他,問問他跟誰有聯絡,都出賣過什麼消息……可從查證的結果來看,孫元化向你告發,你並未跟軍中任何一人商議,只帶了親隨一人,去了賀一龍的住處。他不曾防備你,你在他轉身的時候直接要了他的命。一不審,二不問,你從何處判斷此事為突然的緊急事端,且一定影響遼東的安全……賀一龍除了督辦糧草,他還是監軍。監軍直接受命於皇上,你有權彈劾,無權管轄更何況於斬殺!冒殺監軍,至今猶不覺得錯了!怎麼?覺得大清國認下是他們策反了孫元化,將你的桀驁定位誤殺,是在幫你嗎?”袁崇煥愕然的睜大眼睛,“娘娘,臣絕無此意!”他噗通一聲跪下,“臣對大明忠心耿耿,日月可鑑!”忠臣?功臣?罪臣?林雨桐問圍觀的那麼些百姓:“忠臣有功,功臣有罪,便殺不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