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兒 作品

明月清風(107)三更(明月清風(107)京城裡...)

    明月清風(107)京城裡吵吵嚷嚷,稍微滯後點消息才傳回朝廷:各地的風月場所,都被一鍋端了!像是雜耍班子,就地行刑,毫不手軟。都是新軍的將領乾的!這些人一出去就四散開了,有些縣城就只去三五個人,然後就把事情給辦了。悄悄的去,把該打聽的都打聽好了,不動則矣,一動就是雷霆之勢!加上各地的軍墾早就受到軍機的密令,把前期該做的都做完了,甚至還打發人盯著這些人,就怕異動。上面一來人,直接拿下。清肅的那叫一干淨。具體的事有人去幹,但這個消息陸續傳回來,朝廷上少不了要議事的。這個妓,是禁呀,還是怎麼著呀?林雨桐就覺得特別神奇,這個東西有什麼要討論的嗎?可其實,真得很值得討論。這東西在大明如此的繁榮,可以說,打從一開國,就沒給開個好頭。很多東西,林雨桐不知道,但是四爺讀書讀的細緻,他知道!這會子林雨桐就聽見四爺說,“……太|祖早年,在秦淮河邊開了‘富樂院’……”林雨桐以為幻聽了,這是說朱元璋在開國之後不久,便在秦淮河邊開了一家叫做富樂院的妓院?皇帝開的,那一定是高檔的場所。四爺偷著戳了桐桐一下,提醒她把嘴巴閉上,至於這麼驚訝嗎?這邊兼顧桐桐,嘴上卻沒停,把朱家的事往出扒拉,“……當時是不許官員進入,做的是商賈的買賣……”桐桐腹誹,這個買賣做的,真他孃的磕磣!“當然了……”四爺又把話往回摟“太|祖的初衷,當時有兩個目的,其一,展示太平盛世。其二,也是創收的意思。”呵呵!弄個妓院就盛世了?朱元璋剛當上皇上那陣,是不是對盛世有什麼誤解!不過,創收這個,卻真能的!一家妓館是沒多少稅收,可皇帝都開了妓館了,那其他人開不開呀!這開的多了,稅收不就來了嗎?桐桐在心裡腹誹著,聽四爺繼續往下說:“……之後,洪武二十七年,□□又下令開京都酒樓,陸續建起來,就是如今還被人稱道的春花秋月十六樓。如今去看,那地方雖成了廢墟了,但在當時那是相當的熱鬧。接待使臣,縉紳宴集,都會選在此處!而這十六樓,可都是有官妓的!”林雨桐:“……”想吐槽來著,可一肚子的p,不知道從哪裡吐槽起。說了這麼多,她也明白那個意思了!也就是說,在大明初年,這玩意合法的!律法上說禁,但人家禁官不禁民。林雨桐不是很懂這個背後的邏輯!比如說你大明初年吧,各種行業都百廢待興!尤其是從元接管過來的天下,那想想都知道民間得是什麼樣子!那你說,人口也不多,人又窮,天災又不斷,便是商賈,他們又有多少錢呢?能去那樣的地方消費的只有大商賈。大商賈沒正事了?整天泡在妓館裡?不可能的,對吧?這種職業,他流動性大!所以,你開的這個妓館,主要的消費群體,不還是官吏嗎?沒能禁止官員宿娼,跟沒能禁止官員貪汙一樣,律法規定的再狠,沒個毛用!天子帶頭開的這個東西,民間效仿,這幾乎就成了必然。這個風氣蔚然若此,往上追朔,真能追到那個時候。她這邊心裡還思量著呢,就聽四爺又道,“……官員入十六樓,很快便成了上上下下心照不宣的事了!於是,太|祖給官員發鈔,若有宴請,可放在十六樓……”林雨桐:“……”這不是實報實銷嗎?刺激消費?你這麼操作,這玩意怎麼遏制的住!四爺嘆氣,“你們要說的,必然是開國之初,太|祖之策。可到了宣宗時期,是禁過的!因此,禁娼不是咱們首創……”林雨桐心裡稍微舒服點了,至少那個叫朱瞻基的皇帝靠譜點,這個事先幹了。“十數萬娼妓遷移,不可謂力度不大。之後又連著禁娼數次……沒幾年,又重新昌盛起來了!”朱瞻基只在位十年,確實是遺憾。可回頭一想,便是在位一百年,這玩意就能杜絕嗎?“杜絕不了的!”就聽四爺道,“這就猶如毒草,割掉一茬,還會有一茬!除非,將禁娼當做常抓之事!”意思是,你就是違法的!長期得抓。就像是那些自立門戶的姑娘,甚至於那些在南風館裡出來的男人,他們真的受的了各種差事的苦嗎?說起來,那樣的行當真是個最省力的行當。難保沒有人自願的重操舊業!那你說,這種的如何是好呢?有個院子,開個暗門臉子,你杜絕的了?哪裡也杜絕不了?!這種的你又怎麼辦呢?不能因為杜絕不了,就覺得它該合法!錯了!越是這樣,越是得禁!抓住了,狠罰!尤其是那些宿娼者,第一次抓住,罰一兩!第二次抓住,罰二兩。第三次抓住,罰四兩。第四次,這就是十六兩。到了第五次,二百五十六兩。這麼些銀子,能支付到第五次的就不多了!九成九的人都沒那麼大的資本。這個時候怎麼辦呢?去勞改吧!一年給你按照二十兩銀子算,什麼時候把你所欠的罰款還清了,什麼時候還你自由。這麼一算賬,就沒人言語了!因為抓宿娼的事,能給衙門創收,只怕上面不叫抓,人家還不樂意呢!有人就覺得,開國時,開妓館是為了銀子,如今禁妓館,好似還是為了錢。這旨意一出,林雨桐突然就發現,真正需要朝廷安置的女子,並沒有多少。好些都被聘回家做妾了!好似真就是一眨眼的時間,那些姑娘就在京城中消失了,去了深宅大院之中。這叫林雨桐不由的有些悵然,妓館能說禁了就給禁了,但是妾之一事,暫時卻真的動不得了!還有那些女子,打開了籠子,給了她自由身,她們中真正高興的有幾人呢?她們的彷徨比在妓館更深重,一旦有男人朝她們伸出橄欖枝,她們立馬跟著人家就走。找個正經人家,哪怕做妾,對她們來說,也是夢寐以求的歸宿吧!便是各地的妓館女子也一樣,不等朝廷安置,就都找到人家了。她們是歡天喜地的跟著人家走的,誰也沒有辦法攔著。其實,大明律在這個方面有嚴格的規定的,它規定:四十無子而妾!但是這個東西,從來沒有被執行過。有些人曾提出,說這個四十無子而妾,應該給前面加個‘民’字,意思是:民四十無子而妾。可隨後就有官員給民做了註釋,說這個民,包括了官員、典吏、生員,都做民論。其實就是把皇家貴胄除外,其他人都算是民。可不管怎麼爭執,妾這個東西,該有還是有!律法上規定了,若是違背這一律法:笞四十!笞這個刑罰不要命,竹片子打人,能把人怎麼著呀?處罰輕是一個方面,另一個方面是,妾的形式多樣,沒法查!比如,朝廷說不準納妾!好的!轉天肯定都沒有妾了!但是丫頭這種東西,總有的吧!變相的還是妾。所以這玩意,林雨桐就是把腦袋抓破了,這東西都暫時禁絕不了。她這邊沒法子,四爺那邊呢,在接到禮部某些人的摺子,他卻有了應對。比如,禮部的官員,還是會對樂院抱有偏見。他們上摺子說這個,又提到充盈後宮,綿延子嗣。四爺直接給批覆了一句:大明律言,四十無子而妾!律法上並沒有說‘民四十無子而妾’!所以,朕打算執行!這批覆一發下去,就跟炸了鍋一樣,皇上這是什麼意思?這邊還沒掰扯明白這個嚇人的意思呢,承恩伯林寶文突然在大朝上自請其罪!他說他原配汪氏去後,他有一子二女。按說可續絃,不可納妾!當時顧忌孩子小,怕繼室對孩子不好,所以找了妾室以僕身份進府。但不管怎麼說,也是不合律法的!因新律法還沒出來,那麼請皇上按照現有大明律,處罰臣吧!朝堂上眾人的表情都沒法說,真跟被人給扯著蛋了似得!這個國丈一直都縮著呢,等閒都不出來說話的!這邊皇上才說四十無子而妾,表示後宮不進人。這邊他立馬錶示響應,當朝被笞四十,丟那麼大的面子都不在乎。反正我錯了,我違背大明律了,皇上您治罪吧!為了皇后,這國丈是真夠不要臉的!何況,他這不止是因為皇后,這不是給皇上打配合呢嗎?步步緊跟皇上,林家這一家子都不怎麼要臉的樣子。然後皇上果然就當場行刑,用竹片子打了林寶文脊背四十下。是宮裡的禁衛軍給行刑的!這玩意誰真打呀,啪啪啪的聽著挺響,估計一點紅印都沒留下。當場認錯了,認罰了,四爺又給罰俸半年,以儆效尤!可最後又說了,文氏雖為妾室,但這些年照顧林家子嗣盡心盡力,各種的讚美一誇,允其抬繼室,並敕封五品宜人云雲。皆大歡喜!林家把那點不合律法的事擺在明面上處理了,後續一點話把都沒留下。皇上不納妃這事也宣揚了出去,唯一的依據就是:四十無子而妾。這麼一鬧,其他人咋辦呀?我們排隊去領罰去,領罰之後呢?林寶文只一妾,還是在原配沒了之後才納的。他能因妾室照顧子女之功勞將其扶正,可他們呢?他們把妾室怎麼辦呢?這不是給人出難題嗎?大明律啊大明律,從來不知道你是這麼一個磨人的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