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兒 作品

重踏征程(26)加更(重踏征程(26)輿情沸騰...)

    有些人還給報社寫信,說他的不平遭遇,反正是被惡人欺負了唄。

    報社肯定不給刊登的,給直接送到警署。你們看看是不是真有這事,要是有,你們就管。要是沒有,那就不管。至於會不會包庇……呵呵!包庇吧,別叫玉面羅剎知道了,然後砍了你的頭。

    就連明庭過來跟林雨桐說起的時候,也說這個事,“肯定是ge命黨的,他們可真膽大!孤膽英雄呀!現在有話劇社正在排演話劇,你都不知道有多火。話劇還沒排出來呢,票都賣完了,半個月的票都賣完了。”

    林雨桐就笑,“什麼玉面羅剎,必是鴛鴦蝴蝶那一派的給取的諢號。不知道的還以為哪個武俠小說上走出來的。”

    明庭哈哈就笑,還真就是這樣。這個諢號當時就是那一撥人在報紙上先叫出來的。

    桐桐就說,“也沒一個人看見過人家的臉,怎麼就玉面了呢?不過是臆想罷了。”

    明庭深覺有道理,“你說能一夜殺七人,割了頭顱還得夜探警署,那這得是什麼樣的身手呀?此人必是打小習武,能飛簷走壁之人。”

    是啊!很有道理。

    然後明庭走了,嗣謁就說,“你得再造一個身份,將真身隱下。”要不然,很快就會被揭穿的。

    是啊!能飛簷走壁,而恰好,在某個小縣城,出現過一個俠盜,也是這般的神通廣大,本領高強。

    可巧了,自家就是那個縣裡出來的。若是跟葉鷹她們太親近,這個身份遲早會露餡的。

    雖然天下沒有不漏風的牆,但能藏一天是一天吧。

    大概真是這個名字的名聲大了,桐桐一直沒動,可京城裡,還是冒出了一個又一個的玉面羅剎。

    有一個失手打死老婆的,被人捆了半夜扔到了警署門口,落款是‘玉面羅剎’。

    轉天又有一個霸佔人家家產的,逼死人命的,被人套了麻袋,扔到了警署門口,落款還是‘玉面羅剎’。

    好似轉眼之間,玉面羅剎遍地開花了。

    桐桐知道的消息的時候都有點發蒙,跟四爺道:“……也不知道我現在出去說我是玉面羅剎,有沒有人信?”

    嗣謁搖頭,既是覺得可笑,又覺得沉重:如果一個國家,得需要俠客來伸張正義,那這代表什麼呢?

    代表著一種制度的崩壞!

    因而,冒出這麼多俠客來,可喜乎?可悲乎?

    那點可笑的笑最終只能僵在嘴角,剩下的只能是沉重。他看著桐桐,真心實意的道:“你以後可以撒歡了,不攔著你!”

    真的呀?

    真的!你能可勁的浪了!

    百-度-搜-醋-=溜=-兒-=文=-學,最快追,更新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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