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兒 作品

夢裡清歡(68)二更(夢裡清歡(68)今年京城...)

    “舅兄大婚後,求個外放吧。”留在京中勢力太過錯綜複雜,倒不如下去歷練歷練,只是如此一來,家裡就不用留人,都跟去任上的話,福晉難免寂寞。

    桐桐就嘆氣,“哪裡能守在一處呢?我的榮辱跟爺綁在一處的,可哥哥也該為了他的前程和家裡的前程去忙了,不能為了顧著我把一家子都捆在京城。”說著,就又去拉扯人家,“我有爺呢,還有弘顯,哪裡就寂寞了?”

    知道爺吃這一套,就知道拿話甜糊爺。但不管有多少喜事要辦,都得等到七月之後。七月,敏妃的孝期滿一年了。

    十三的婚期還得朝後推,他得等到滿二十七個月。但是十二的婚事能辦了!

    十二指婚的是富察家的姑娘,嫁妝相當可觀。緊跟著又是宗室裡,整日裡這家成親那家成親的,這就導致了西林覺羅家的婚事在這麼些婚事中一點也不顯眼。

    桐桐見到了長姐,這幾年應該過的還不錯,膝下有兩兒子了,這次還帶著夫家的侄兒數人。桐桐馬上明白這個意思了,這是說看看這些孩子有沒有能看上的,要是有看上的,就留在府裡,給府裡的阿哥做個哈哈珠子吧。

    桐桐就低聲道:“孩子這麼小,怎麼捨得的?”

    當姐姐的怎麼說,妹妹是貴人了,皇家人尊貴,她卻嫁的是小戶人家。對小戶人家來說,能攀上貴親,能叫孩子有前程比什麼都要緊。只要主子瞧的上,留下才是恩典。

    可桐桐不能這麼要呀,她給了承諾,“肯定會選一個,但得等到弘顯滿六歲。選來的孩子至少也得六歲。去府裡那就是讀書習武,比旁人家都要嚴苛的多。要是成,到時候姐姐你來信提一句,我便是忘了,你不忘就行。回頭把孩子送來,這成嗎?”

    這是再好沒有了。

    桐桐不得不見了那麼些孩子,都給了厚厚的禮,這才罷了。回去的馬車上,她一手抱著弘暉,一手抱著弘顯,一下一下的摩挲著兩個孩子。這是幸而生在皇家了,要不然也不容易吧。

    弘暉扭臉就笑:“娘,舅舅給了我這個……”他拿出個扳指來,瞧著是個古物。怕是西林覺羅祖上收藏的。她就笑,“留著,等我們長大了就戴。”

    這孩子回來就是爹孃的叫,從來不叫叔嬸。弘顯機靈的很,她四伯孃只叮囑過一次,說讓他也得管四伯孃叫娘,然後這孩子順口就改口了,還順帶的把他四伯叫爹了。

    這不,四貝勒一回京,先過來接孩子了,順便提了一句:“我把弘顯接過去住段日子。”

    然後弘顯可麻溜了,撒丫子就往回跑,“爹爹別急著走,等著我,我馬上來。我去給大姐二姐還有三弟四弟拿好東西去……”回來就叫嬤嬤找包袱皮,把亂七八糟的一堆玩具往裡面一包,還不要別人拿,自己拖著,顛顛的就跑了,怕把他落下一樣,扒著他四伯的腿不放開,“爹爹抱我!”

    然後就被抱走了,趴在他四伯的肩膀上朝阿瑪和額娘擺手,笑的可高興了。

    這個傻小子,一點都不知道哪邊嚴格哪邊輕鬆,沒瞧見你大哥一步三回頭的,一說回去就噘嘴,老大不樂意了。肯定是回去不輕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