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針教主 作品

第一百六十六章 不情之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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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輕而易舉,夏旭成功拿下張三這位頂級法務總監,雙方一拍即合,很快就敲定簽署了合同。

    不過他倒也沒有立刻就讓張三走馬上任,而是留了幾天時間給他處理學校與家裡的事情,過陣子再自己去找陳樂瑤報道。

    畢竟現在公司的辦公地點與其他人員都還沒有敲定。

    夏旭這邊暫且不提,先說張三這邊。

    在與夏旭簽署完嚴謹的勞動合同之後,張三拿著那張已經真正到賬一百二十萬的銀行卡回到了家中。

    繞是他心理素質不錯,手中突然多出這麼一筆鉅額財產後還是讓他有種腳下輕飄飄的感覺。

    說實話他從沒見過夏旭這樣的老闆,平常做生意的哪個不是能省就省,工資恨不得倒扣才好,哪有這種開口就報出幾倍常規薪資的。

    而且還直接給他預支了一年的薪水,整整一百多萬,這更是離大譜。

    這可不是幾百幾千,而是一百多萬,拿出去開個小公司都綽綽有餘了,放在銀行之類地方吃一陣子利息都有不少錢。

    結果真就這麼輕飄飄的給他了?

    這是真不怕我拿了錢跑路或者反悔做點什麼手腳?

    要知道剛剛的勞動合同都還是讓他自己擬出來的,不是他自負,真要想做點什麼手腳的話應該沒幾個人能防備得住。

    “要麼這位老闆是個連一百萬都不當回事的超級富豪,要麼就是真的不怕。”

    一路上都在想這事的張三念及此,心間多了一縷凜然。

    什麼看重他能力才給他開出這種誇張的高薪並且還及其信任的預支一年薪水給他,這種事情他顯然是不太相信的。

    畢竟說到底他們甚至都是第一次見面,而他雖然是法學教授,但放眼全國法學教授可不少,連他們學校都不可能只有他這麼一個。

    儘管他對自身能力也有一定的自信,但他更多的是從事教育工作,實際的亮眼案例與名氣都並不多。

    他不認為自己相較於其他同事能有什麼出奇的地方,頂多是講課的時候經常開開玩笑所以比較受學生喜愛罷了,連那些正兒八經有多年從業經驗的律師都有所不如。

    所以,今天這件事情很大概率是那位夏老闆從哪裡得知了一些他的事情,確實是專門來找他,但這麼隨手扔出一百多萬出來絕對不會僅僅是看重他或者相信他的人品。

    那剩下的兩個可能……

    有錢嗎?

    這位夏老闆大概是比較有錢的。

    但按其所說他是妖孽般的白手起家,這也就意味著就算他很有錢,應該也不至於像什麼豪門二代一樣完全不將錢當回事。

    那似乎也就只剩下一個可能了——雖然這個可能他覺得是最不可能的。

    咔擦。

    在恍惚中,張三打開門回到了家中。

    他的家庭條件其實還是不錯的,畢竟大學教授的薪資也不算低,一個月萬把塊加上各種福利待遇與外快,在生活之於也足以供得起一套房子了。

    甚至因為房子買得比較早的原因,他還算撿了個漏,現如今他們這個小區在附近這片也算拔尖的高檔小區了,這也正是格里芬瓊斯為什麼會搬來和他做鄰居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