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龍膽 作品

第244章 被人跟蹤

    檢察院的人竟然說:“這次搞大了,陶歡正、劉小勇和沈大軍幾個人被審訊人員用點手段,就吐了不少出來。甚至還說我們縣裡有大領導,受賄不進自家賬號,而是存放在他們那裡,讓陶歡正等人當他們的保險箱和存取款機。但因為我沒有親自參與辦案,所以具體是哪幾位縣領導並不清楚,最好不是你們政府這邊的啊,要不方縣長和您就有的忙了。”

    李橋一聽,喉嚨一陣幹疼,分明就是方縣長和自己兩個人啊!李橋只好清了清喉嚨道:“肯定不是我們縣政府這邊,我們縣政府廉政建設一直抓在手裡。”對方也附和道:“那是,那是。李縣長,什麼時候有空,我請你一起聚一聚啊。”李橋也沒心思吃飯,道:“好,等我空一點再說。”

    李橋又給紀監委的人打了電話,結果紀監委的人也是這麼說,大體意思是知道有縣領導在企業老闆那裡藏匿現金和財產,但具體是哪些領導並不清楚。

    李橋又問:“那麼,為什麼要放陶歡正出去?其他兩個人還關在裡面?”紀監委的人說:“因為劉小勇、沈大軍的證據不在身上,陶歡正出去是拿證據去了。可能,檢察院已經答應給他們好處了,甚至可以不入獄。當然,這也只是說說而已。”

    李橋聽到這些之後,大為震驚。陶歡正被放出去搜攏證據,劉大勇、沈大軍繼續審,這是完全說得通的。

    儘管方也同、李橋把錢存放在劉大勇、沈大軍那邊,不經過銀行賬戶,但他們每筆錢領取的時候,他們的老婆都是簽字的。籤的不是真名,但要是筆跡鑑定,也不難證明是他們的老婆。

    想到了這一層,李橋是真的有點著急上火了,當天晚上又來找方也同,硬生生在晚上十二點半,將方也同從床上叫起來,在自家別墅客廳裡會見李橋。方也同道:“你也太著急上火了吧?現在幾點?有什麼急事不能明天白天說?”

    李橋道:“方縣長,這個事情真的是事不宜遲啊。我怕一拖,就拖出問題來了,所以只好連夜來打擾您休息了。”方縣長的保姆送上了兩杯老普洱,又點上了紫禁城煙道:“你說吧。”

    李橋將陶歡正被放出去,很有可能是搜攏證據的事情說了。一聽到這個情況,方也同也重視起來了。他走進了房間,問老婆:“你們每次拿錢都是簽字的?”方也同老婆道:“是啊,不是你們說好的嗎?可我們籤的也不是自己的名字。”方也同回到了外面說:“她們雖然簽字,但不是自己的名字。”

    李橋道:“雖然不是自己的名字,但是筆跡只要一鑑定,就能鑑定出來。另外,陶歡正等人都是老闆,都是生意人,他們精著呢,除了簽字,我們又怎麼能保證他們沒有留下其他證據,比如拍了照,錄了像之類?”

    這話問得方也同也不好回答。之前,方也同對陶歡正是絕對信任,因為陶歡正跟上面的關係也很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