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榆河如英 作品

第三十二章 見證川蜀少年的煩惱

    走在幽長的巷子裡,昏黃的路燈灑在一對並肩緩步而行的年輕男女身上。男生挺拔俊朗,女生凹凸有致,兩人時而相互偎依著,竊竊私語,時而拉著手,相視笑而不語。在如水的月光下,在青磚黛瓦的古老巷子裡,甜蜜的氣息在這微涼的夜晚迷漫。

    “上了初中,我和如海他們一起瘋狂地愛上了搖滾樂。一切都源於如海在英國的叔叔帶回的唱片。披頭士,滾石和u2樂隊的聲音讓我們痴迷,麥克.傑克遜的節奏令我們沸騰。我們決定也要組織一個樂隊,搖滾和古典結合。我開始學吉他,當主唱,如海學貝司...“林青興奮地侃侃而談,英子崇拜地抬頭看著他,緊緊地握住他的手。這些都是英子從來也沒有聽到過的經歷,竟然有懵懵懂懂的少年為了自己的愛好這麼勇敢地嘗試新的東西。也許是女孩吧,英子喜歡安安靜靜地讀書,或者一個人在開滿鮮花的玫瑰谷裡看著藍天白雲幻想,天馬行空,身邊陪伴著搖著尾巴的小狗豆豆。

    “你和如海都是從小學的樂器?你學鋼琴,如海學小提琴?”英子好奇地問,“你們都是來自音樂之家?”“我們倆的媽媽是音樂學院的同學,算世交,以前又住在一個家屬樓裡,是真正的發小。”林青一臉欣慰地說道,“我們幾個喜歡音樂的哥兒們,按你們北京話說,鐵哥兒們,一起走過的中學時光真是難忘啊!”“放學後除了練琴就是一起聽唱片磁帶,開始欣賞古典的,後來就是搖滾樂。媽媽們不樂意了,認為搖滾樂只能聽聽,玩一玩,將來不能靠這個考音樂學院。我們哪想得了那麼多,乾脆不練鋼琴和小提琴了,專攻吉他和貝司,直到有一天,媽媽們下了禁令。我們就商量著離家出走了...”林青嘆了一口氣,做出無奈地樣子,看著滿臉著急的英子。“你們真的離家出走了嗎?那時你們十幾呀?”英子晃著林青的胳膊,聲音都有些發顫。“十四歲,我們打算去上海或北京,聽說那裡有搖滾樂隊。當時我們覺得自己已經足夠大了,我的個子長得高,在四川看起來像十八歲的。如海大一歲,雖然不高,但長小鬍子了,聲音已經變成大人了。”林青繼續說,“初三那年暑假,我終於揹著一把吉他,一個揹包和如海一起不辭而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