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潭散人 作品

第577章 套

    沒錯,警方從畢繼福家找到案件所涉贓物,犯罪嫌疑人畏罪潛逃。這三起搶劫殺人案就將隨著通緝令的發佈,而告一段落。至於嫌犯什麼時候能夠抓獲,則是後話。至少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案子就算是破了。

    儘管結局不夠完美,但有贓物和嫌犯作案時所穿衣服、鞋子作為證據,便能證實畢繼福就是犯罪嫌疑人。要說作案動機嘛,畢繼福謀殺葛明宇和裘雨桐,本質上就是搶劫,而在王家勇被殺案中,還多了幾分報復的因素,簡直是合情合理。

    但事實真就如此嗎?簡逸深覺心裡沒底。在葛明宇和裘雨桐兩案中,兇犯並未留下任何能夠表明作案者身份信息的線索。他怎麼可能這麼不小心,在王家勇的手機側邊,留下一枚指紋。

    昨晚畢繼福跑夜班車,下午三點半接班後,先去4s店加了機油。晚上十二點跑到寶利大廈,在後巷殺掉王家勇,拿走了死者身上的現金。他當晚沒有回家,第二天上午,又去了4s店後方的樹林。

    可芸和芮雪去呂樾的宿舍時,畢繼福就算躲在樹林裡,也無法確認,警方是否能從儲物櫃頂上的一堆電線中,找出他作案後剩下的最後兩米電線。

    退一步說,哪怕警方拿到了最後兩米電線,也不會馬上就把電線和畢繼福聯繫起來。因為真正讓畢繼福暴露身份的,是他留在王家勇手機上的指紋。

    所以在畢繼福家的樓梯上,他跑或不跑,跟最後那兩米電線都沒有關係。

    從正常的思維邏輯分析,畢繼福走在樓梯上,發現自己的房門敞開,他會有兩種反應。一,他昨晚沒有回來,會以為家裡可能被盜;二,因為家裡藏著贓物,他做賊心虛,認為警察找上門,只能倉皇逃走。

    畢繼福當著警察的面逃走,他藏在家裡的贓物足以表明,他就是這幾起搶劫殺人案的真兇。

    可他昨晚殺掉王家勇之後,為什麼不回家?既然葛明宇的金鍊子和裘雨桐的手機他都可以捨棄,為什麼還要留著床底下的贓物?

    在葛明宇和裘雨桐兩案中,兇手的表現非常專業。又怎麼會在殺王家勇時,犯下如此低級的錯誤。

    “頭,你在想什麼?”芮雪察覺到簡逸的神情十分奇怪。

    “太明顯了……”簡逸心情忐忑地看向可芸。

    “你是說指紋?”可芸輕聲問道。

    “對,我想不通,畢繼福殺害王家勇時,為什麼會留下這麼明顯的線索。”

    “我有種感覺,那天晚上我追蹤的那個人,應該不是畢繼福!”

    芮雪急忙問道:“除了感覺,你能提出依據嗎?”

    “我追蹤的那個人身手非常敏捷,畢繼福已經41歲了。”

    “只要長期堅持鍛鍊,我覺得年齡不是太大問題。”

    簡逸皺眉說道:“你是不是覺得,那天晚上你追蹤的人,可能要年輕一些。”

    可芸點點頭,“對!他奔跑的動作,還有彈跳的連貫性,顯得身體的協調能力特別好。畢繼福是出租車司機,就算平時有鍛鍊,也不過是跑跑步,或是去健身房。我想他不會特地鍛鍊彈跳和翻牆吧?”

    “我請技術科的同事查了籃球場的鐵欄,你追蹤的那人翻過鐵欄時,並未在鐵欄頂部的鐵管上留下指紋。”

    “可我沒看見他戴了手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