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潭散人 作品

第317章 分頭行動

    鍾敏老家在辛益縣,距林城三百多公里。父母在老家經營裝修建材,經濟條件還不錯。鍾敏從民院畢業後,父親就在東華路南洲小區給她按揭了一套住房。

    南洲小區靠近雨花湖森林公園,發現鍾敏屍體的健身步道,在森林公園的半山處。公園沒有設置大門,一條兩車道的盤山公路向上延伸,路的盡頭便是環湖健身步道。

    雨花湖東北角,有一片免費停車區,既無監控也沒人看守。西南角是一塊兩千平米的寬闊草坪,健身步道兩邊綠樹成蔭,每隔不遠就有青石長凳供人休息。

    森林公園環境優美空氣清新,早晚都有市民去半山的健身步道鍛鍊身體。偶爾還有遊客在西南角的草坪上露營。

    發現屍體的時間是七月二十八號晚上十點四十七分,通常這個點健身步道已經沒什麼人。大概十點左右,一對住在附近的情侶開車上山欣賞林城夜景。順時針在步道上走了二十多分鐘,遇到三位老頭坐在青石長凳上聊天。情侶二人便往回走,經過停車區逆向走了大約一百五十米,在步道靠湖一側的樹下發現屍體。

    當時鍾敏仰面朝天,呈正常睡覺的姿勢。她當晚穿的是一條白色長裙,在路燈的映照下,胸前的殷紅血跡十分醒目。兇器是一把雙刃匕首,掉落在鍾敏的右手邊,刀刃被鮮血染紅。情侶見狀立即報警。筆趣庫

    簡逸接到110轉來的報警電話,第一時間與侯峰趕赴現場,在鍾敏的裙襬下發現她的手機。簡逸和侯峰在雜誌社見過鍾敏,當時就確定了死者身份。

    在湖對面聊天的三位老頭和那對情侶一樣,什麼都沒看到。那對情侶上山時,途中沒有看到行人和車輛下山。他們順時針在步道行走時,也未發現停車區方向有車燈照射。目前甚至不能斷定,鍾敏的屍體是什麼時候被丟棄在陳屍處的。

    南洲小區有兩個進出口,南門通向東華路,西門在雨花湖森林公園的山腳下。山腳與東華路之間是公園路,全長五百米左右。沿路的人行道上種滿了梧桐樹,茂盛的樹蔭幾乎完全遮住道路監控。

    案發當晚七點半,鍾敏由西門離開小區,在這條半公里長的公園路上失去蹤跡。如果當時鍾敏選擇走南門,警方就能通過東華路上的監控鎖定她的行動軌跡。

    事實上,住在南華小區的居民想進市區的話,通常都會走南門。小區開設西門,只是為了方便居民去森林公園。而公園路只能起到連通東華路與森林公園的作用,小區外圍毗鄰公園路的門面商鋪,晚上七點以後基本都已關閉。公園路的另一邊靠山,行人道十分狹窄,平時幾乎無人通行。

    凌可芸有些懷疑,鍾敏案發當晚根本沒有走遠。她從西門離開小區,可能就去了森林公園,可當時鐘敏穿的卻是長裙。她夜跑的時間固定在晚上九點,這個時段在健身步道鍛鍊的人不多不少,她通常只跑五公里,頂多四十分鐘就能下山。

    “小雪,雨花湖酒店你們查過了嗎?”在上山公路的三分之一處有家酒店,凌可芸想,鍾敏離開小區後,會不會去了酒店。

    “查了,酒店監控沒有拍到鍾敏進出的畫面,你懷疑鍾敏一出

    小區就上山了?”芮雪也猜到凌可芸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