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生半渡 作品

第 651章 誰都沒錯

  至於愛情這種東西,既看不見,又摸不著,不當吃又不當喝的,現如今還在貧困線上掙扎的老百姓們,連一日三餐都解決不了,還有心思搞這種不不切實際的玩意兒?

  所以嚴格上來講,賀小琪也算不上是被家庭推出來的犧牲品,對於自己的婚姻,她也並不是完全被動的去接受,對方政治前途光明,未來可期,有錢,又有能力,還成功把她的家庭給帶離了泥潭,同樣也是她眼下最合適的結婚對象,她為什麼不接受?

  至於要把自家房子借給父母住、但是又一直沒跟何雨柱開口的原因,其實是因為她不知道怎麼開這個口,或者說,是沒臉張這個嘴。

  就像她爸說的,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既然已經做了何家的媳婦兒,那自然就應該一心向著他們何家,而不是胳膊肘往外拐,把自家房子借給岳父一家住的道理。

  更何況這個“借”,是怎麼個借法?是僅僅應個急,只是住幾天過渡一下,還是長此以往,從此住下就不走了?

  其實關於自己的父母的人品,主要是父親賀東陽,賀小琪她自己心裡也沒底,萬一他們習慣了這種生活方式,打死也不肯挪窩,到那時候,她的父母和弟弟,不就全都成了妥妥的老賴了嗎?

  一邊,是她難以割捨的丈夫和兒子,一邊,是辛辛苦苦將她養大的父母,到那時候,又該讓她如何自處?

  說到底,何家多出來的這間房,是何雨柱憑他一個人掙下的,賀小琪雖然作為他的愛人,同樣也擁有這間房子一半的所有權,但是她也有著屬於自己的價值觀,那就是,不是憑自己本事得來的東西,那就不配擁有處置的權利。

  不提給父親賀東陽買輪椅的錢,就說堂弟打壞的那些家活什,還有平日裡一些修修補補,實打實的幫助,更別提一家人那些能拿得出手的新衣服,還有那些永遠也算不清楚的糧食物資,這一切,可都是打何雨柱這兒出的。

  這還只是物質層面的,還有精神層面的呢?這同樣也是一筆永遠也算不清楚的爛賬。

  所以,雖然賀小琪嘴上不說,可她的心裡,還是有著一本賬的。

  其實這個時代的人們,就是這麼淳樸,就是這麼耿直,完全不像幾十年後,明明男女雙方還只是第一次見面,女方就擺明車馬,直接管男方要房要車的,還必須得在房本上註明,這房子屬於是夫妻共同財產,而且這還不算,等到男方經歷了他們所謂的“重重考驗”後,結婚之前,還得再額外準備什麼“十全十美”,什麼“發發發”,什麼“萬紫千紅一片綠”的,麻煩您摸摸自個兒的良心,就憑您家那位“閱人無數”的殘花敗柳,您也好意思要這要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