鯤鵬九變 作品

第二百一十七章 探監!

詔獄,又名天牢,位於東華門附近的東廠衚衕內,與別的牢獄不同,負責看守這裡的不是普通獄卒,而是大明天子的親軍——錦衣衛!

同樣的,天牢內關押的都不是普通犯人,而是犯了罪的王公貴族、文武重臣,其中官職最小的也是正四品,再小的話就沒資格關在這裡了。

崇禎四年三月十八—陰,有風。

中午時分,一名身材修長的英俊青年、帶著兩個人熊般的壯漢來到了天牢大門前,其中一個壯漢提著黑漆食盒,另一個提著酒罈子。

看到有人靠近,四名負責看門的錦衣衛立刻上前阻攔:“站住,天牢重地,閒雜人等不得靠近!”

“諸位不要誤會,我們是來探監的!”

“哦,探誰的監?”

“前任薊遼總督—袁崇煥!”

“你是何人,敢探袁崇煥的監?”

“榆林鎮—遊擊將軍—秦鋒!”

“啊,您是秦將軍、殺了很多女真韃子的秦將軍?”

“正是!”

人的名,樹的影,秦鋒多次大敗女真人,其威名早就傳遍了京師的大街小巷,上到王公貴族、下到販夫走卒,就沒有不知道的。

甚至連秦鋒的外號:玉面人屠,都被一些好事者打聽出來了,並四處宣揚。

再看四名錦衣衛,驗過秦鋒隨身攜帶的腰牌之後,原本陰沉的冷臉、立刻換成了溫和的笑臉,其中一個更是撒腿如飛,進去送信了。

片刻之後,從天牢大門內走出一名身材消瘦的中年男子,狐狸臉、細長眉、兩隻眼睛精光四射,一看就是個精明之人,而且身上穿著銀白色飛魚服,腰間跨一口繡春刀!

飛魚服、繡春刀,常被視為錦衣衛的象徵。

事實上,在錦衣衛當中,只有百戶以上官員,才有資格穿飛魚服、佩戴繡春刀,至於普通的總旗、小旗、校尉、力士之流,只能穿錦繡服、佩戴雁翎刀!

否則錦衣衛鼎盛時期,足足有十五萬之眾,如果人人穿一件飛魚服在大街上溜達,那飛魚服就太不值錢了,又如何能成為四大賜服之一呢?

中年人出來之後,上下打量了秦鋒幾眼,而後抱拳行禮道:“錦衣衛北鎮撫司—副千戶—劉墨見過秦將軍!”

“原來是劉大人,秦某有禮了!”

“不敢當,聽底下人說,秦將軍想要探袁崇煥的監?”

“正是,不知劉大人可否行個方便?”

“這個嘛……”

按照大明律法,犯人在沒有判決之前,是不準任何人探視的,以免暗中串供。

犯人判決之後,其父母、兄弟、妻妾、子女這樣的直系親屬們,每個月可以探視兩次。

袁崇煥是皇帝欽點的重犯,雖然已經判決了,可秦鋒與其不是親屬關係,按理來說,是不能進去探視的。

不過嘛,秦鋒年紀輕輕、屢立戰功,更是數次進宮面聖,只要不是瞎子都看的出來,秦鋒以後必定高官得坐、駿馬得騎!

若是拒絕其探監的請求,待其飛黃騰達之日,只要動動小手指頭,只怕自己就吃不了、兜著走,因此上,劉副千戶是左右為難。

秦鋒何其精明,立刻看出了劉副千戶的心理活動,於是往前湊了湊,同時右手輕輕一翻,從荷包裡翻出一枚鴿子蛋大小的祖母綠寶石,悄悄塞進了劉副千戶的手心裡,而後耳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