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邦亂彈琴 作品

345.撿回來的麻煩



            

            

            上一世,在認識程曉之前,多數時候,周大林是一個人的。

做到公司副總,工資有一萬多。在這個官宣平均工資六七千,實際四千都到不了的三線小城裡,月薪一萬,已經很富足了。他又是一個人,有時候心裡悶了,也喜歡到這種酒吧夜店裡來。

酒吧裡各色人等都有,有時候也會碰上個和他一樣孤獨的,又能因為一句什麼話產生某種共鳴。於是,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陰。

但周大林從來不強人所難。這種事,得兩廂情願,都有付出,才有意思。

來這種地方久了,他就知道,有好多年輕的女孩,涉世不深,只顧一時的快樂,在酒吧裡喝多了,失去了自主意識。

而酒吧裡面,或者外面門口,就有許多男人,專門盯這些喝醉了的女孩,趁她們意識不清醒的時候,弄到酒店裡去快活,然後一走了之。

可憐這些女孩,這一晚上發生了什麼都鬧不清楚,就這樣白白讓人家賺了便宜。

這些男人,被大家俗稱“撿屍的”。

而那些喝醉酒的女孩,好多都不是真正的壞女孩,她們有些只是好奇,被朋友硬拉了來,有些則是遇到了困難,想著借酒消愁。

今天晚上的情景,周大林憑著經驗,一眼就看出來,那穿黑皮衣的男子,就是個“撿屍的”。

他把車停在不遠處,下來就直奔那撿屍的男子去了。

這時候,那男子已經把那小女孩弄到副駕上了,正要關了車門,準備開車走人。

“嗨,幹什麼呢兄弟?”他攔住那人說,“你認識她嗎,就把她弄上車?”

男子和周大林年紀差不多,這時候已是子夜,小巷子裡沒有人,他也不怎麼怕周大林。

“他是我妹妹!”那人還有些豪橫,“來這種地方玩,喝醉了,我弄她回家。”接著他就問周大林,“你是幹什麼的,這跟你有關係嗎?”

周大林笑笑,沒回答他,而是說他:“撒謊你都不會呀,就你這年紀,都能給她當爹了。”接著就問他,“你既然是她哥,她姓什麼叫什麼你總該知道吧?”

男人就煩了。不過他看到了周大林開著的豐田霸道。

這個年代,能開的起這種車的,至少也是中產階級,不是一般小老百姓。

在那個年代,一般小老百姓沒權沒勢,你可以不在乎,就算揍他一頓,隨便找個門路,塞倆錢就可以擺平。

可是,都是中產階級,最好就不要互相傷害。因為你有人人家也有人,沒準兒還比你厲害,讓你栽個跟頭。

男子就有點發虛,和周大林商量說:“哥們兒,咱得講個先來後到吧?要是這個女子和你沒什麼關係,你這麼著橫插一槓子,可就壞規矩了。”

人家說的有道理。都是撿屍的,當然就是誰先發現的歸誰。

“兄弟你誤會了,我不幹這個。”周大林說。

他原本是打算說,你要撿就撿個年齡大一些的,這女孩看著也就十七八,讓你這麼著就給禍禍了,實在太可惜了。

可還沒等到他往下說,副駕的車門就打開了,女孩小臉讓酒精燒的通紅,醉眼迷離地衝著周大林喊:“爸!你怎麼才來,我都等了你半個小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