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月去 作品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陸頤呈的願望瓶

    好像誰用了魔法,讓氣球停在了半空中。

    陸頤呈解釋道:“用魚線繫著的。”

    他帶姜蘭去鯨魚石像後面看,地上釘著很多銀色魚線,泛著細閃的光。

    每個氣球下面還拴著一個透明玻璃瓶,並不大,三釐米高,和大拇指指差不多粗。

    玻璃瓶離裝著各種顏色的小紙條,捲成小卷,每一個都用絲帶打了蝴蝶結。

    陸頤呈有點忐忑,“……裡面有我寫給你的話,現在要看嗎。”

    這是他想了很久才想出來的,可能有點土有點笨,其實他最開始想的不是這個。

    陸頤呈想在海邊擺心形蠟燭,不是網上很多人都說這樣女朋友會感動得哭。

    但是,這邊海風太大,蠟燭點上一會兒就被吹滅了。

    而且張天再三保證,這個真的不是很浪漫,而且姜蘭穿的是長裙,站外圈還行,要是往蠟燭圈裡一邁,萬一再把裙子燒了,那怎麼辦。

    這個辦法不行,那隻能換,陸頤呈也想送花,但是姜蘭送過於挽秋花,也送過他花。

    從某些角度來說,陸頤呈和於挽秋一樣要強。

    陸頤呈不願意用用過的法子。

    最後,打氣球,寫小紙條,裝瓶子,頂著一頭挑染的頭髮,在這邊等姜蘭。

    他希望姜蘭能喜歡,就像喜歡煙花一樣。

    姜蘭伸手碰了一下玻璃瓶,“這麼多,都是你寫的呀。”

    她仰頭看著天空,這得有幾十個氣球吧,每個下面都拴著瓶子,有點夢幻,這裡拴著陸頤呈的心意。

    陸頤呈點點頭。

    “現在看不看,還是帶回去自己看。”

    姜蘭有點想看,今天是她最像公主的一天,她拆了一個離自己最近的,也是唯一一個她能夠到的,藍色的紙條打開,是上面寫了一行字。

    ——今天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千一百一十六天,三年前的七月五號,是我們在一起的日子。

    是紀念日。

    姜蘭抬頭看了陸頤呈一眼,陸頤呈也在看她。

    “陸頤呈,我還想看,你再給我夠一個。”

    陸頤呈比她高,她夠不到的陸頤呈都能拿到。

    ——我們是四年前寒假認識的,距現在有一千六百五十九天。

    陸頤呈記著和姜蘭認識後的每一件事。

    儘管很多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他都記得。

    姜蘭鼻子有點酸,她回頭看了於挽秋一眼,於挽秋眼含笑意。

    於挽秋不禁想,看年輕人談戀愛可真好啊。

    請假過來,跟節目組一起,瞞著姜蘭準備小禮物,無論是氣球還是玻璃瓶,雖然不是特別值錢的東西,但陸頤呈能把回憶捧上,給姜蘭看。

    這不比鑽石啥的強多了。

    她記得和姜蘭追的那部小甜劇,女主折了一瓶子五角星,每一顆都寫了對男主的喜歡。

    這就是年輕人談戀愛,笨拙地討好。

    姜蘭不禁道:“陸頤呈,再給我看一個。”

    陸頤呈伸手夠到最高的一個,姜蘭打開,上面寫著——我一定會娶你。

    他的字很好看,前面幾張有點連,這記一張是一筆一劃寫上去的。

    我一定會娶你。

    陸頤呈沒看姜蘭,而是看著空中飄著的氫氣球,“這是我想的,不是求婚,只是告訴你一聲,沒有現在就要你答案,你就心裡知道就好了,別讓攝像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