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側 作品

第133章 第 133 章

    第133章

    八月三十才是休沐日, 今天才是二十九,凌尚書是從公房裡趕回到府裡的。凌六爺迎上來,稟報∶"已經派人去請族長了。"

    尚書府三房的十二郎殺了人,被殺的也是淩氏族人,關係上來說, 是遠房堂兄。故這個事,族長也得出面。

    凌六爺頓了頓,道∶"苦主是東樓十七嬸,被殺的是她的長子。"

    凌尚書貴人事多,也不是很能理得清這些邊邊角角的遠房親戚,只覺得聽著耳熟。因親戚的事若要求助尚書府,通常到管事那裡或者老六那裡就已經能解決了,通常到不了他這裡。

    怎卻聽著耳熟?

    凌六爺一看就知道老爺子記不得了,提醒道∶"十二郎親生的那家。"凌尚書腳步突然頓住,吃驚地看向凌六爺。

    凌六爺點頭∶"被殺的是他親生兄長,喚作凌明輝。"

    兩個人一路走,凌六爺一路給凌尚書補充信息∶"說是賭債糾紛。照十二郎的說法,是他那兄長誘他去賭, 欠下了賭債。兩人撕打起來,失手誤殺了。….…"

    凌尚書問∶"只什麼?"

    "咳。"凌六爺道,"仵作驗屍,凌明輝後腦碎裂,兇器是一塊青磚。十二郎……十二郎無傷。"

    凌尚書再次頓住了腳步。

    他曾在大理寺任職,於刑律案件都不陌生。這一聽便知,哪是什麼"撕打誤殺",這是背後襲殺。

    兇器是一塊青磚,大概率是臨時起意。

    但臨時起意也是故殺,即故意殺人。與失手誤殺的過殺,即過失殺人,完全是兩回事。一個判斬,不可收贖;一個判絞,可收贖。

    凌尚書來到廳中,廳中等著他的是應天府推官。

    推官道∶"府臺令我給大人先通個氣兒,具體怎麼定,下午府臺大人親至再議。"

    因嫌犯和死者同族,又是大族,官府都得和宗族協調著來,不能只憑律例判案。

    一些雞鳴狗盜的小事,宗族若願意,內部就可以處理消化。地方官員也樂意如此,這樣他們的任期內"案件"發生數就會少。

    時下考核官員政績,案件發生數、訴訟發生數都是考核標準。

    所以應天府尹要等著淩氏族長到了再一同議。族長在城外,這一去一回,就得下午了。

    推官帶來了相關的文書和證據給凌尚書過目。一張凌延簽名畫押的賭債字據。一份凌延的口供。

    凌延也不傻,殺凌明輝的事無可抵賴,他承認了。只一口咬定是兄弟二人因賭債發生糾紛才誤殺,又說是凌明輝嫉妒他富貴,故意誘他去賭,從他這裡坑錢。

    至於林嘉、張安、刀疤三等人的事,他絕口不提。背一樁人命官司就夠了,可不能再背第二樁。

    他其實十分惴惴,不知道柴房裡那攤血怎麼解釋,想著萬一被質問,就推說是凌明輝的血。沒想到根本沒人問。他有些詫異,但也不可能自己再提起,就乾脆閉嘴。

    他不知道,官府的人趕到的時候,只有他和凌明輝的現場。柴房裡已經被清理過,刀疤三的血全被沖洗乾淨。

    凌延的殺人案裡,凌昭要張安和林嘉全部隱身。他知道,凌延只要不傻,就不會主動再背一條人命。

    凌尚書謝過了推官,送了客,對凌六爺道∶"叫九郎、十一郎都來。"

    凌昭及冠已出仕,十一郎雖未及冠但已成親,以時人的眼光來看,也算是大人了。如今家中有事,他們都該參與進來,便沒有發言權,也可以看看聽聽,旁觀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