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迦樂 作品

第296章 第 296 章

    不幸的是, 法律確實是“發明”出來約束普通人的。

    學生們都知道這個事實,但一旦說出口,冷酷的事實便如此刺骨, 刺痛了他們的心。你有保鏢不能保護自己,有錢也不能保護自己, 張文雅帶著保鏢呢, 自己又有億萬身家,還不是沒辦法保護自己。真正的普通人就更難了。

    討論到最後,幾乎所有研討會都得出了同樣結論:想要改變現狀就必須成為立法者, 然後嘛,當然還有更嚴格的限制措施, 或者應該成立監督機構。

    總之沒有什麼新鮮的。

    政|府|機構這一套玩了很多年,要是換成普通人nsa足矣隻手遮天, 張文雅之前nsa就絕對沒有在國內違法執法嗎?肯定有,只是沒人能站出來。張文雅是不幸的, 但又是幸運的, 她有個全美知名的未婚夫, 並且很不好惹, 這下子nsa要吃吃苦頭嘍!

    對於nsa該不該“吃苦頭”也是討論的一個話題, 絕大多數法學院學生都認為nsa是需要約束的, 包括其他情報和執法機構,政|府|機構侵犯人權的事件時有發生, 但幾乎無人在意。張文雅事件令這些執法機構和情報機構的違法行為曝光了, 在網絡時代來說, 一件全國矚目的事件擴散速度非常快, 以至於政|府|機構根本來不及阻止。

    *

    張文雅很忙, 除了上課、看參考書目、參加研討會、跟導師聯絡感情, 閒暇時間還要修改書稿,忙翻了。法學院就是大量讀法律條文、讀法律案例,還有校內的實習項目,幸而不要求發表論文,不然三頭六臂也不夠用。

    還有耶魯法學院的院刊《耶魯法律評論》,第二學期的新生可以申請《耶魯法律評論》的編輯職位,編輯對是否有雜誌編輯經驗並無要求,但實際上所有編輯都在高中校刊、大學校刊等掌握了足夠的工作經驗。

    能在《耶魯法律評論》當編輯對今後找工作有極大的好處,因此編輯的競爭也非常緊張。就拿律師事務所來說吧,律所有長達五年的新手期,律所以培養合夥人的態度來培養新手律師,當然會希望你具有領導者的素質,能擔任校刊意味著你首先可以跟他人很好的合作,其次意味著你具有一定的領導能力。

    《耶魯法律評論》的簡歷要求是一篇法律評論,有相關經驗可以寫上,作為參考。最終決定權主要在主編手裡,據說會有個全體編輯的會議來討論新編輯人選。法學院每年都有學生畢業,《耶魯法律評論》每年也都會有幾個空缺。

    《耶魯法律評論》的經費來自法學院的定額撥款,法學院不差錢,因此院刊從來不曾為錢的事情發愁。

    想當院刊編輯的人很多,主要是jd和sjd學位學生申請,大概會有七十多人申請兩個職位,競爭相當激烈。

    耶魯法學院第一年新生是小班制,每個班都有一位教授擔任導師,導師很重要,因為耶魯坑爹的評分制度,使得學生們在找工作的時候,對方無法得知你的真實水平,除非你是最好的那百分之十。但還有百分之九十的學生怎麼辦呢?他們就必須依賴導師給你的推薦信或是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