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迦樂 作品

第21章 第 21 章

    正想著,電話鈴響了。

    是程秀梅,她說今天許二鳳給她放假了,她沒事幹,問張文雅要不要出去玩。

    張文雅猶豫了一下,她不想讓程秀梅知道她在外國友人家當保姆。上次見面她很技巧的說又找了一份新工作,給人當保姆呢,僱主家裡沒有很小的孩子,只有一個初中男孩,事情不多,就是做做飯,看看孩子做作業。

    程秀梅怪同情她的,不過知道她的工資居然高達一百元,又很羨慕了。

    許二鳳只給程秀梅一個月五十元,看著不少,還不夠買幾盤磁帶呢。

    現在一臺日本產的walkman最便宜的也得要一百多元,程秀梅這女娃到了上海,立馬被大上海的繁華洗禮了,很趕時髦,工資攢了三個月,終於買了一臺最便宜的walkman,又斥巨資九元九買了一盒當紅明星郭富城的《對你愛不完》磁帶,天天翻來覆去的聽不膩。

    程秀梅挺會撒嬌的,“小雅妹妹,來嘛來嘛,今天是我生日,我姨才放我假的,還給了我二十元錢,讓我自己買個蛋糕。你來呀,我們一起過生日。”

    既然這樣,確實不好推辭。

    “哎呀!你怎麼不早說!我都沒給你買生日禮物!我不好空著手去見你的。那……我們在城隍廟見吧。你知道我的工資也不怎麼用,你想要什麼,我買給你!”

    程秀梅高興的很,“好好,你幾點能出來?”

    “一點吧,咱們兩點見!”

    克里斯不滿的說:“你跟誰約好了?明明你先說要帶我去外灘的!”

    “就是程秀梅,她今天過生日,我總要去給她過生日的。”

    “那我呢?”

    張文雅皺眉,“你想去啊?”

    “不能去嗎?我、我很丟臉嗎?”

    應該是“我很給你丟臉嗎”,不錯,居然正確使用了“丟臉”這個詞。

    這麼大的孩子,自尊心強得不行,稍不注意,這孩子可能又會覺得“我被拋棄了”。再說,按照他們美國人的概念,不能讓一個十三歲的孩子獨自在家,她還真的必須帶上他。

    “什麼丟臉啊,這個詞不是這麼用的。好吧,我確實不能把你一個人放在家裡。那我就送你去總領事館吧。”

    他馬上說:“才不要去呢!”

    “啊,你看,我們中國的父母和監護人不是這麼看孩子的,你看新華書店裡那麼多小孩子,但沒有同樣多的成年人,為什麼呀?還不是他們把孩子臨時寄放在書店裡。”

    克里斯臉上露出難以置信的表情,“真的嗎?那是違法的。”

    看不出來,小朋友還挺有法律意識的。

    “你真的要跟我一起去啊?”

    “嗯!”克里斯重重點頭,以此表示絕不妥協。

    “那好吧,不過我跟她約了在城隍廟見,挺遠的,不好騎自行車。坐出租車吧,現在天氣太熱,公交車上都是汗味,臭臭的。”

    “幾點?現在嗎?”

    “現在不去,約了兩點。要是現在去外灘時間還來得及,還可以在外灘的餐館吃飯。”

    張文雅打定主意今天中午不自己做飯了。她是喜歡下廚,但也需要休息,天天做飯也是很累的!

    時間有限,張文雅決定不逛南京東路,直奔外灘。

    外灘很多人,遊客就不說了,外灘一定是必遊之地;上海本地人也愛去逛外灘,幸好中午炎熱,外灘上還不算人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