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月 作品

第六百六十章 判處死刑

可以。鍾惠民鬆開那隻抓住施在田胳膊的手,把手捏成一個拳頭,在鬢邊晃了晃,發誓似的說,施教授我聽你的,去投案自首。

不過,我要先安撫死者家屬,死者家屬一直在尋找死者,也不知死者是死是活,想起來挺可憐的,我就補償死者家屬一百萬吧!但開始只能作為義捐的形式給,否則死者家屬一旦知道真相,他們的情緒一激動,可能錢都不會要,還會找我拼命。

你還蠻會保命呢!就按你所想的辦。把死者家屬的事處理好後,你再去投案自首。施在田同意他的想法。離開時,還與鍾惠民握著手說,你還可以給死者立一個靈位,在死者的靈位前懺悔罪過,爭取死者的原諒。

艾泗死得很慘,但他的家人不知道。他是一個血氣方剛的年輕人,也是個獨崽,脾氣很倔,凡事不講理。正因為這,鍾惠民就指使手下把他燒死了。

他尚未結婚,年邁的父母見他好久沒有回家,還以為他在外面務工或浪蕩去了,根本沒有想到,他已不在人世。

鍾惠民當時在做房地產開發,許多人的工作都做通了,唯獨艾泗父母的工作做不通,他們就咬住一句話,要拆我們家的老屋,除非等兒子艾泗回來,還說他們年老了做不了主。可是兒子一直不回。

一晃四個月過去了,當時性格暴戾的鐘惠民偶爾良心發現,敢情他們的兒子被他指使人燒死了,他便出於一種贖罪的心理對這倆老特別善待,專門送一個套間給他們住,裡面的傢什一應俱全,水電配備到位,比原來住的土磚屋強得多。於是,鍾惠民再來做拆遷工作,他們就同意了。

一晃三年,兩老的兒子杳無音訊。有一天,針惠民將一個100萬元的存摺送給倆老,說這筆鉅款,是他們在外面發跡了的兒子委託他鐘惠民送來的。倆老不太相信,但存摺是真的,還特地到所屬銀行核查,存摺裡確有100萬。

艾父高興地說,兒子給我們倆老的養老金都是上百萬,他至少賺了上千萬,要不,咋這麼捨得?

其實,這是鍾惠民投案自首之前的贖罪舉動。他在自己辦公室的後廂房,還供了死者艾泗的靈位,在靈位前長跪幾個小時,腿都快跪麻了,才站起來前去投案自首。

讓鍾惠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他被縣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原因是作案手段太殘忍,影響惡劣。他至此開始懷疑施在田說的話,甚至後悔不該聽他的話,不該投案自首。

要是把這事一直隱瞞著應該說能夠混過去,時間久了,不就風平浪靜了?至於施在田說的閻羅王下令勾使找他索命,可信嗎?

他一直都在懷疑,儘管做了那種傷天害理的惡事內心不安,卻也沒想過投案自首。

困在囹圄中的鐘惠民考慮到這些,倒對施在田有點恨意。眼下不光是自己被繩之以法,就連跟隨他殺人並且縱火毀屍滅跡的三四個手下,也都被抓進了牢房。有的判7年,有的判10年,有的判無期,唯有他判了死刑。

他感覺自己後來出資給李家灣村蓋一座廟,都白蓋了,對自己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可是在臨刑前的一天晚上,一個獄警來到鍾惠民的監號,對他說,我今晚來跟你報喜,今天法院裡的法官討論了一下午,最後決定將你的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如果你好好改造,無期又可以改判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