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月 作品

第五百一十一章 吞簪自殺

    裴施恩講到這裡,停頓了一下。許多村民忍俊不禁的想笑,但沒有笑出聲來。吳族長放開嗓門插話,反正凶手只有一個就在我們這4千號人中,趕快站出來投案自首,莫影響了他人。

    此刻,村民中許多男人與女人都撲閃著懷疑的眼神,大聲叫喊,是哪個兇手趕快站出來,莫影響了好人。還有的直嚷嚷,你這人渣,你這害群之馬還不趕快現出原形?只有茴香和吳佑富不叫喊,他們時而朝一個低著頭看不見她的臉,只能看見其髮髻的婦女張望。

    忽然裴施恩做著手勢放話,大家不要吵了,既然兇手不願意投案自首,那麼我宣佈一條紀律:從今天開始,七天之內,不允許任何人出村,出村者要經過吳族長允許,必須當天返回,否則視同嫌疑人緝拿。

    七天之後呢?有人發問。

    請大家放心,七天之內一定能夠抓住兇手。裴施恩肯定地講。

    驀然,一個隨從官吏把一個用紅漆寫有“兇手”二字的稻草人舉起來,對大家說,從今天開始,我們將每天朝這個稻草人身上澆滾湯的開水,連續七天,要是本村4千號人中誰身上起皰潰爛,誰就是兇手。聽見沒有?

    吳族長接道,誰是兇手現在主動站出來,要比過後幾天身上起皰潰爛被我們認出來再抓住懲辦划算得多,起碼可以免除身上起皰潰爛之苦。

    等候數分鐘,依然沒有任何人站出來,裴施恩便宣佈散場。

    到了第四天,吳族長來到杏花村驛館向裴施恩報告,巡撫大人,住村北頭的婦人沙私珍身上正在起皰潰爛,她可能就是害死小孩吳雲的兇手。

    把她押到杏花村祠堂,我要親自審問。

    我已經將那婦人押到了杏花村祠堂,只等巡撫大人前去審問。

    這會兒,裴施恩率隨從官吏出了杏花村驛館,由吳族長陪同,直奔杏花村祠堂而去。近了祠堂,只聽到一個男人大聲嚎哭,他們攏近看時,一個男人正抱著那髮髻散亂的沙私珍放在地上。

    吳族長預感發生了什麼事,便指著那嚎哭的男人說,他就是沙私珍的丈夫,叫吳北平。

    裴施恩沒有答話,他領著一行官吏進了祠堂。吳北平立馬站起身迎上哭泣著說,裴巡撫,她死了。裴施恩問,是怎麼死的?吳北平更嚥著說,她把頭上的簪子拔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