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月 作品

第四百二十章 蒙館鬧鬼

    胡姝麗見殷天晴一去三年,終不見鴻雁傳書,方知他薄倖負心。漸漸玉容憔悴,不思飲食,三個月臥床不起,經多位名醫百般治療無效,不幸遽然長逝。

    自此,胡姝麗一縷芳魂每日在江城附近的長江口岸飄飄蕩蕩。那日恰逢殷天晴赴京會試,途經此地,故化作一陣旋風,跟隨殷天晴來京赴試,並憤然附體。

    因此,借殷天晴之筆,寫下了悽惋的《樓臺十二詠》和《情詩十八首》,陳述了她三年來的相思之苦。胡妹麗這篇死後的陳情表,就這樣輕輕地斷送了這位負心郎的前程。

    殷天晴雖然落第,但並不怨恨。他常說,這是我罪有應得,我將設法彌補我的過失。但他終究沒有這樣做。

    幾年後,殷天晴在青州縣做皮貨生意,又結識了一位年僅十八歲的旅店老闆女兒劉蘭芝。劉蘭芝生得明眸皓齒,體態輕盈,臉如出水芙蓉,發似烏雲籠罩。殷天晴利用住旅店之便,經常與她幽會,劉蘭芝尤其喜歡殷天晴的俊逸瀟灑。

    他們倆同樣發出生死相戀的盟誓,真可謂如膠似漆,到了一日不見如三秋的程度。這樣,殷天晴漸漸把沙坡縣老家的妻子遺忘,反認他鄉是故鄉了。

    可是劉蘭芝的父母發現兒女與殷天晴打得熱火,感覺他是一個做皮貨生意的過路客,堅決反對,並打算出些錢找街上的混混兒,把殷天晴趕出青州縣城。

    劉蘭芝得知這個情況後,哭泣著跪在父母面前說,你們要反對我與殷哥相好,我就死給你們看看。說著站起身就要以頭撞牆。

    父母慌了,連忙說,我的寶貝女兒,別做傻事,我們答應便是。劉蘭芝擦一把眼淚說,女兒已許身殷哥,殷哥也答應娶我。

    父親說,他是外地人,又不知底細,你咋這麼相信他?劉蘭芝把話挑明,殷哥在我家旅社住宿這麼久,與他接觸多了,我瞭解,他是一個很重感情的人。

    母親說,我不放心,就算你所說的殷哥同意,也不知他父母同意不同意,先讓他回老家跟父母說說,再予諏吉敲定娶親之事,不是更穩妥嗎?劉蘭芝聽從母親的意見,讓殷天晴先回老家沙坡縣。

    臨別之際,殷天晴對劉蘭芝發誓一定娶她為妻,還跪在劉蘭芝家旅社所供的財神神龕前莊嚴地補一句:如若食言,遭鬼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