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月 作品

第三百六十七章 出現偏差

    隨後,徐四斤先後在這座大叫喚地獄中不同的小地獄裡受刑。具體講,有長跪鐵砂地獄、屎泥浸身地獄、磨推流血地獄、拔舌穿腮地獄、鉗嘴含針地獄、割腎鼠咬地獄、網羅蝗鑽地獄、碓搗肉漿地獄、捶打裂皮地獄、含火閉喉地獄、柴火烘烤地獄、煎腸炙髓地獄、牛踩馬踏地獄、銅鐵刮臉地獄、穿肋刮脂地獄、沸湯淋身地獄等16座小地獄。

    當然不是每座地獄都要受刑,只有他在生時所犯的罪過與這個地獄的刑罰相對應,才難逃此劫。

    但一般被打入這座大叫喚地獄,其中16座小地獄中的刑罰大都領受了一半,徐四斤亦無例外。他的罪魂在受刑的非常過程中死而活、活而死,時死時活,連他自己也記不清楚死了多少回,又活了多少次。

    唯一記得清楚的是,在地獄中受到的任何一茬苦,相比世間所受的苦要過之成千上萬倍,這麼說來,世間所受的苦就微不足道了。

    就算世間有人被凌刀細剮,並且不在要害部位,一刻死不了,可兩刻、三刻或兩天、三天必然會死,一死失去知覺,感覺不到痛苦了。在地獄受苦就不同,就說罪魂徐四斤在沸湯淋身地獄受刑吧!

    這種沸湯淋身的痛苦異常,讓他的靈體昏死過去。一會兒,陰差又施法使之活過來,活過來,又繼續領受這種與陽世人被沸湯淋身一般無二的痛苦,也就是說人死去的靈體與人活著的肉體所感受的痛苦差不多。陰間懲治靈魂的辦法既多又殘酷,一點也不弱過陽間,可以說過之而不及。

    可以料想,到了地獄,領刑受苦的陰魂還能佔便宜嗎?並且受這種苦刑不是一時半刻的事,而是重複上百年,多的說不清楚,數萬年,甚至上億年都有,可以用永劫不復的詞兒來形容在地獄中受苦的時間之長。

    所以活在陽間的人千萬不要幹壞事、損陰德,就算活著的時候別人沒有發現,也沒有受到國法的制裁,可是人的壽限一到,肉體死去了,靈體還在,那麼對不起,黑白無常立馬逮捕你到陰間審判。

    有的甚至人還沒死,靈魂就被捉到陰間受刑去了。靈魂捉去了,人不久就會死去,這是罪重的;罪輕的,捉去的靈魂受刑期滿後又會放回來,這叫做還陽。而這種時候罪魂的肉體還活在人間,只是無端地發病,並且是重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