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諾 作品
第111章 第 111 章
古星月看向梁適:“你之前想找我做什麼呢?起訴楊佳妮?”
梁適搖頭:“家暴的邊緣太寬泛,起訴也不足以讓她坐牢,但齊嬌去世不到二十年,我們可以還她一個公道。”
起初梁適是想確認她那段記憶的真實性,後來是想讓楊佳妮付出代價。
但沒想到牽扯出這麼大一件事。
楊佳妮膽子太大了。
或者說已經瘋了,這完全不是一個正常人能做出來的事情。
梁適甚至都覺得,就算起訴了楊佳妮,最後她可能都會以精神病逃脫法律的制裁。
現在既然知道了,那就沒有裝聾作啞的道理。
就衝小時候的事情,梁適就覺得自己應該還齊嬌一個公道。
她不能就這麼平白無故,甚至無法擁有自己姓名地死去。
她應該是齊嬌,是為自己而活的齊嬌。
古星月看向她,“但現在有問題。如果要為齊嬌討回公道,那就要我站出來,我來說我是古星月,真正的齊嬌死了,但沒人知道她是怎麼死的,沒有證據指向是楊佳妮做的,因為楊佳妮是齊嬌的親生母親。”
除非有很直接的視頻證據,不然無法證明。
甚至可能沒人相信會有母親殺死自己的女兒。
哪怕只是失手推下去。
但在很早以前,楊佳妮就已經殺死了齊嬌的靈魂。
齊嬌留下來的日記只能作為間接證據來證明楊佳妮有過家暴行為,可齊嬌死了,那本日記無法被查明真偽。
所有的一切都像是在為楊佳妮的行為做掩護一樣。
她是大人,而齊嬌是小孩兒。
所以大人對小孩兒施以的暴行可以套上親情的皮。
暴行就此被合理化。
這本身就是一件最不合理的事情。
教育小孩的打罵和家暴的界線感太弱。
永遠有人在鑽法律的空子,站在道德的邊緣。
“我不會站出來的。”古星月直接表明了自己的立場,“如果我站出來,我會出賣院長,我不可能這麼做。”
梁適問:“院長有什麼把柄在楊佳妮手上嗎?”
古星月頓了下,終是沒選擇隱瞞,誠實地點了頭。
“所以你是作為交換去成為齊嬌的,對嗎?”梁適又問。
古星月再次點頭,考慮到自己時間不多,直接說道:“孤兒院的事情我不能說,但院長當初把我交給楊佳妮是因為我的病,楊佳妮可以出錢給我治病,所以院長把我交給了她,且讓我成為她的女兒。”
“如果不是因為我的病,院長就算有把柄在楊佳妮手上,也不會將我交給她。”古星月說:“而齊嬌的事情我仔細思考過了,所有用正道的路都行不通,你想要為齊嬌討公道,除非殺人,但你會因此被制裁,不值當。”
此刻的古星月分析現狀,冷靜又沉著,語氣帶著漠然和厭惡。
在說最後的結果時,只是譏諷。
但梁適聽著有種無力感。
法律是保證每一個人權利的存在,生與死,罪與罰。
包括壞人。
十惡不赦的人,作惡多端的人,瘋狂沒人性的人。
也都在法律的保護範圍之內。
法律是最沒人性的,卻也有溫度。
可在這種情況下,是無解的死路。
在短暫的無力感過後,梁適很快調整好了心態,問古星月:“那你有什麼辦法嗎?”
“目前還沒想好。”古星月說:“我需要一點時間。”
梁適看著她,“那你要注意安全。不過你之前在電話裡提到陳眠,這件事和她有什麼關係嗎?”
“你還記得我給你的紙嗎?”古星月問:“就是齊嬌的日記,裡邊提到過她曾經暗戀的人,就是陳眠。”
梁適一驚,“啊?我妹妹很喜歡這個畫家,我和她以前是畫室同學,她比我大一些。”
“對。”古星月說:“她和齊嬌同班。前天晚上,我接到了她給我打的電話。”
梁適快速地消化著這件事,然後想到原主和陳眠在畫室裡的那一次交集。
梁適搖頭:“家暴的邊緣太寬泛,起訴也不足以讓她坐牢,但齊嬌去世不到二十年,我們可以還她一個公道。”
起初梁適是想確認她那段記憶的真實性,後來是想讓楊佳妮付出代價。
但沒想到牽扯出這麼大一件事。
楊佳妮膽子太大了。
或者說已經瘋了,這完全不是一個正常人能做出來的事情。
梁適甚至都覺得,就算起訴了楊佳妮,最後她可能都會以精神病逃脫法律的制裁。
現在既然知道了,那就沒有裝聾作啞的道理。
就衝小時候的事情,梁適就覺得自己應該還齊嬌一個公道。
她不能就這麼平白無故,甚至無法擁有自己姓名地死去。
她應該是齊嬌,是為自己而活的齊嬌。
古星月看向她,“但現在有問題。如果要為齊嬌討回公道,那就要我站出來,我來說我是古星月,真正的齊嬌死了,但沒人知道她是怎麼死的,沒有證據指向是楊佳妮做的,因為楊佳妮是齊嬌的親生母親。”
除非有很直接的視頻證據,不然無法證明。
甚至可能沒人相信會有母親殺死自己的女兒。
哪怕只是失手推下去。
但在很早以前,楊佳妮就已經殺死了齊嬌的靈魂。
齊嬌留下來的日記只能作為間接證據來證明楊佳妮有過家暴行為,可齊嬌死了,那本日記無法被查明真偽。
所有的一切都像是在為楊佳妮的行為做掩護一樣。
她是大人,而齊嬌是小孩兒。
所以大人對小孩兒施以的暴行可以套上親情的皮。
暴行就此被合理化。
這本身就是一件最不合理的事情。
教育小孩的打罵和家暴的界線感太弱。
永遠有人在鑽法律的空子,站在道德的邊緣。
“我不會站出來的。”古星月直接表明了自己的立場,“如果我站出來,我會出賣院長,我不可能這麼做。”
梁適問:“院長有什麼把柄在楊佳妮手上嗎?”
古星月頓了下,終是沒選擇隱瞞,誠實地點了頭。
“所以你是作為交換去成為齊嬌的,對嗎?”梁適又問。
古星月再次點頭,考慮到自己時間不多,直接說道:“孤兒院的事情我不能說,但院長當初把我交給楊佳妮是因為我的病,楊佳妮可以出錢給我治病,所以院長把我交給了她,且讓我成為她的女兒。”
“如果不是因為我的病,院長就算有把柄在楊佳妮手上,也不會將我交給她。”古星月說:“而齊嬌的事情我仔細思考過了,所有用正道的路都行不通,你想要為齊嬌討公道,除非殺人,但你會因此被制裁,不值當。”
此刻的古星月分析現狀,冷靜又沉著,語氣帶著漠然和厭惡。
在說最後的結果時,只是譏諷。
但梁適聽著有種無力感。
法律是保證每一個人權利的存在,生與死,罪與罰。
包括壞人。
十惡不赦的人,作惡多端的人,瘋狂沒人性的人。
也都在法律的保護範圍之內。
法律是最沒人性的,卻也有溫度。
可在這種情況下,是無解的死路。
在短暫的無力感過後,梁適很快調整好了心態,問古星月:“那你有什麼辦法嗎?”
“目前還沒想好。”古星月說:“我需要一點時間。”
梁適看著她,“那你要注意安全。不過你之前在電話裡提到陳眠,這件事和她有什麼關係嗎?”
“你還記得我給你的紙嗎?”古星月問:“就是齊嬌的日記,裡邊提到過她曾經暗戀的人,就是陳眠。”
梁適一驚,“啊?我妹妹很喜歡這個畫家,我和她以前是畫室同學,她比我大一些。”
“對。”古星月說:“她和齊嬌同班。前天晚上,我接到了她給我打的電話。”
梁適快速地消化著這件事,然後想到原主和陳眠在畫室裡的那一次交集。